CHI-2004 — Page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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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填區

目前,都市固體廢物均棄置於新界三個現代化大型堆填區。堆填區由專業廢物管 理承辦商營運,符合嚴格的環境標準。

二零零四年,本港每日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約有9290公噸,其中7020公噸為 家居廢物,2270公噸為工商業廢物。年內,本港市民平均每人每日棄置約1.36 公斤 都市固體廢物

過去十年,香港發展迅速,拆建物料數量急劇增加。年內,香港平均每日產生約 56 000 公噸拆建物料,當中約88%可供填海之用。

現有的三個堆填區將於六至十年內填滿。二零零四年,政府已就擴展現有堆填區 的迫切性與公眾溝通。政府將於短期內就擴展現有堆填區的方案進行規劃和發展工 作,以確保將來有足夠的廢物處置場地。

全港共有 13 個舊堆填區。基於安全和環保理由,政府已採取措施,修復這些舊 堆填區。其中 12 個舊堆填區的修復工程已經完成,餘下的望后石堆填區的修復工程, 則計劃在二零零六年年中或之前完成。修復後的堆填區主要作社區和康樂用途

廢物轉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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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轉運站網絡是政府廢物處理設施的重要一環。在市中心收集的廢物會運往廢 物轉運站,先經壓縮,再裝入貨櫃密封,然後轉運往三個堆填區棄置。

現有的七個現代化轉運站和一組離島廢物轉運設施,每日處理共5360公噸廢 物,當中大部分是家居廢物,佔香港每日家居廢物總量的76%左右。位於港島東、港 島西、西九龍、北大嶼山、新界西北及馬灣(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的一部分)的六個轉運 站,也為私人廢物收集商提供服務。

化學廢物和特殊廢物

自當局對化學廢物的處理和棄置實施全面管制後,過往甚為普遍的把化學廢物排 進水渠和地面水域的不當做法,已不復見。化學廢物在送交適當的處理設施處置前, 必須妥為包裝、標識和儲存。現行的運載記錄制度,記錄廢物產生者、持牌廢物收集 商和持牌廢物處置設施的資料,有助追查化學廢物由產生至最終棄置的每個程序。

位於青衣島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是本港主要的化學廢物處理設施,於二零零四 年每日平均處理107公噸化學廢物,包括遠洋船隻所產生的廢物。該中心由政府承辦 商營運,使用者須支付部分處理費用。

醫療廢物

醫療工作產生的醫療廢物如處理不當,會危害市民的健康。有見及此,政府建議 立法管制這類廢物的處理、收集和處置過程。政府也建議改建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使 該中心可接收醫療廢物並加以妥善處理,以取代目前把未經處理的醫療廢棄置於堆 填區的做法。政府已徵詢醫療界及其他有關方面的意見,他們大致支持這項建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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