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4 — Page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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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129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政府在二零零三年推出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取代原有的輸入優秀人才計劃和輸入 內地專業人才計劃。這項計劃使內地居民和外地人士來港就業的條件一致,目的是吸 引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對人才的需求,提高香港在全球化市場 的競爭力。(計劃的詳情載於第二十章。)

輸入在本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畢業的內地學生

於一九九零年或以後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畢業的內地學生,如具備 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並獲與市值薪金大致相若的條件聘用, 可獲准來港工作。這項安排的目的,是吸引在港修畢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 的傑出內地學生回港工作,從而提高香港在全球知識型經濟體系中的競爭力。

補-

勞工計劃

政府推行的補-

勞工計劃,容許僱主輸入勞工填補技術員或以下水平的空缺。政 府的輸入勞工政策有下列兩項主要原則:

如就業市場有職位空缺,僱主必須優先僱用本地工人;以及

僱主如確實無法在本地聘得合適工人填補職位空缺,應獲准輸入勞工。

在計劃下,每宗申請均按個別情況考慮。為確保本地工人可獲優先聘用,僱主提 出的輸入勞工申請必須符合三項條件,才獲提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考慮,然後交由政府 批核。這些條件包括:僱主已在報章刊登招聘廣告;已由勞工處安排為期四星期的就 業選配;在適用的情況下,已為本地工人提供特別設計的再培訓課程。二零零四年, 政府共批出 713個簽證/入境許可證。年底時,批出簽證/入境許可證的累積總數為

11:037個。

外籍家庭傭工

外籍家庭傭工如符合一定的條件,可獲准來港工作。這些條件包括:傭工本身必 須具備有關工作經驗:傭工的僱主必須是真正的香港居民,並為傭工提供合理的聘用 條件,包括合適的住宿安排和不低於政府所定最低水平的薪金:僱主願意負擔傭工在 港的生活費及返回原籍國的費用。此外,僱主須符合有關入息和資產的規定。

一般來說,香港在過去30年對外籍家庭傭工的需求不斷增加。二零零四年年 底,本港有外傭218430名,較二零零三年的216 863 名增加0.7%。這些外傭當 中 約有54.8%來自菲律賓,41.2%來自印尼。

"

電話諮詢服務

勞工處提供電話諮詢服務,處理有關勞工法例和該處各項服務的一般查詢。查詢 者全日 24 小時均可按照交互式話音回應系統的指示,從眾多的項目中選聽預錄的信

或利用傳真索取資料。在辦公時間內,該處人員會接聽電話,處理較複雜的查 詢。二零零四年一月至六月期間,電話諮詢中心共處理 538548個電話查詢。該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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