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4 — Page 13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工商業 103

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屬非政府地區論壇,參與的人士包括政府官員、商界領袖和 學者。他們均以個人身分研究和討論實際的政策事宜,以推動太平洋地區的貿易投資 活動和經濟發展。太平洋經濟合作香港委員會負責就香港加入和參與太平洋經濟合作 議會的活動提供意見,並統籌有關工作。年內,香港委員會繼續積極參與該議會各論 壇、專責小組及工作小組的事務。

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

香港特區是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以巴黎為基地) 屬下貿易委員會和金融市場委員 會的觀察員。這兩個委員會是探討貿易及金融服務政策事務的重要渠道,委員會提出 的意見往往會由其他國際組織(例如世貿組織)跟進,最終可能演變成具約束力的多邊 協議或守則。

區域貿易協定

香港特區政府一向堅持以世貿組織的多邊貿易制度為本。儘管如此,政府對於與 貿易伙伴訂立自由貿易協定亦持開放態度,但有關協定必須對香港有利,並符合世貿 組織規例和有助多邊貿易自由化。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自《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於二零零四年一 月一日實施後,內地對原產自香港的374個內地二零零四年稅則號列所涵蓋的 貨品,已實施零關稅優惠。內地亦已給予18種服務行業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優惠的市 場准入待遇。另外,內地和香港有關的專業團體和規管機構,已先後就不同服務專 業註四達成了資格考試或互認的協議或安排,推動專業技術的人才交流。在推動貿易投 資便利化方面,雙方已成立了工作小組跟進七項合作領域的便利化措施。由香港特區 政府財政司司長及中央人民政府商務部副部長共同領導的聯合指導委員會,負責《安 排》的整體統籌工作。

《安排》採取了“循序漸進”的方式,並為加入更多開放市場的措施設下機制。為 擴闊《安排》的涵蓋範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在二零零四年五月開始一連 串高層及高官級磋商,並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簽署磋商紀要,再於二零零四年 十月二十七日簽署《安排》補-

協議(稱為《安排》第二階段)。在《安排》第二階段 下,內地同意再就 713 個內地二零零四年稅則號列所涵蓋的產品給予零關稅優惠,當 中包括香港現有生產的貨品 (529 個稅則號列)及擬在香港生產的貨品 (184 個稅則號 列)。上述的現有生產貨品可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享有零關稅優惠,而擬生產貨品 在投產後經雙方確認即可享有零關稅優惠。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同意擴大《安排》

註二《安排》主體文件及六份附件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及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簽訂。

註三 這些服務行業包括:管理諮詢、會議及展覽、廣告、會計、房地產及建築、醫療及牙醫、分銷、物流、貨

物運輸代理、倉儲、運輸、旅遊、視聽、法律、銀行、證券、保險、電訊。

註四 這些專業包括:產業測量師、證券及期貨合資格人員、建築師、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專利代理人員、結構

工程師、會計師。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