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3 — Page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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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財務

(六)改善投資者賠償安排;以及

(七) 通過以附屬法例訂明詳細及技術性規定,從而靈活地回應市場環境的轉變。

《證券及期貨條例》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以來一直順利實施。證監會不斷努力為市 場提供指引,以協助從業員了解新的法例。除於網站登載與條例有關的重要資料以方便 市場參與者閱覽,以及提供專用熱線電話和電郵信箱解答業界的問題外,證監會還舉辦 或參加了超過67場座談會,向業界介紹新法例。

金融中介機構已加緊過渡至嶄新的單一發牌制度。截至年底,大約有7420個中介機 構(佔將會過渡至新制度的機構總數的42%)已過渡至新制度或已遞交過渡申請。此外, 逾4400個機構已接獲新牌照。

公司法與企業管治改革

在一九八四年成立的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考慮各項對《公司條例》的 修訂,確保該條例符合商界不斷轉變的需要。常務委員會的秘書處服務由公司註冊處提 供。

常務委員會在全面檢討《公司條例》後,提出62項改革建議,包括對《公司條例》 某些條文的修訂;需要進一步研究的項目;以及對《公司條例》結構方面的重要建議, 例如重新編寫及重組該條例。對《公司條例》某些條文的修訂建議,幾乎已全部納入 二零零三年七月通過的《2003年公司(修訂)條例》。至於需要進一步研究的項目,常務 委員會已在其企業管治檢討進行或獨立進行有關工作。部分研究結果已透過《2003年公 司 (修訂)條例草案》落實。這項於二零零三年六月提交立法會的條例草案,現正由法案 委員會審議。法案委員會現正考慮如何以最佳的方法,落實重新編寫及重組《公司條例》 的建議。

常務委員會進行企業管治檢討的目的,在於研究香港企業管治制度的不足之處,並 予以改善,務使香港的企業管治制度成為亞洲區內典範。這項檢討進展良好。常務委員 會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發表第二階段檢討的諮詢文件,提出多項有關董事職責、股 東權益及披露公司資料的建議,以徵詢公眾意見。常務委員會會視乎第二階段檢討的諮 詢結果,對《公司條例》、《上市規則》及《最佳應用守則》作出適當修訂。

政府於二零零三年一月發表《企業管治行動綱領》,其中一項重要工作是實施《證券 及期貨條例》。

證監會聯同香港交易所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就加強監管保薦人及獨立財務顧問徵詢市 場意見,現正考慮諮詢所得的意見,以制訂加強現行監管的措施。

香港交易所於二零零三年一月發表有關企業管治事宜的《上市規則》修訂建議諮詢 意見總結,並正根據諮詢所得意見修訂《上市規則》。此外,香港交易所正擬備《企業管 治常規守則》,並會在二零零四年年初發表該守則,以徵詢公眾意見。

檢討證券及期貨市場規管架構運作專家小組於二零零三年三月發表報告書後,政府 於十月發表《有關改善規管上市事宜的建議——諮詢文件》,就賦予某些基本上市要求法 定地位,以及如何加強有關履行上市職能的規管架構的建議,徵詢公眾的意見。政府會 審慎考慮所接獲的公眾意見,並會與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緊密合作,以制訂改善上市規 管制度的恰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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