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1 — Page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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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財務

主要特點

香港實行接受存款機構三級制:分別為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 司。根據《銀行業條例》,這三類機構統稱為認可機構。香港金融管理局是這三類認可 機構的發牌機關。

只有持牌銀行才可從事全面的銀行業務,特別是往來與儲蓄帳戶業務,以及接受數 額與存款期不限的存款。有限制牌照銀行可接受50萬元或以上的存款,存款期不限。 接受存款公司大部分由持牌銀行擁有或與持牌銀行有聯繫。這些公司只可接受10萬元 或以上的存款,最初的存款期至少為三個月。

香港是國際銀行中心,匯聚了世界各地的銀行機構。截至二零零一年年底,香港共 有147家持牌銀行、49家有限制牌照銀行及54家接受存款公司,由來自31個國家的機 構實益擁有。這250家認可機構合共經營1507家本地分行,組成龐大網絡。此外,境 外銀行在香港設立的代表辦事處也有111家。這些代表辦事處不得從事任何銀行業務, 主要職能只限於銀行與香港客戶之間的聯繫工作。

二零零一年年底,全港所有認可機構的客戶存款總額,以及這些機構批出的貸款與 墊款總額分別為33,570億元及21,860億元,而所有認可機構的資產總額則達61,550億 元。

香港銀行同業支付系統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轉為即時支付結算系統。港元即時支付 結算系統屬單層結算架構,十分完善。根據這套系統,所有銀行一律在金管局設有結算 帳戶,一切支付交易均以即時結算方式在金管局結算帳戶過帳。銀行可利用他們持有的 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與金管局簽訂即日回購協議,獲取即日流動資金。

金管局根據港元即時支付結算系統的經驗,在二零零零年八月推出美元即時支付結 算系統。系統讓參與者在亞洲時區內即時結算美元交易,藉此減低時間差距引致的結算 風險。這個系統自全面推行以來運作暢順,參與機構數目日益增加。截至二零零一年年 底,直接參與機構共65家,間接參與機構共115家。在間接參與的機構中,74家來自 海外。該系統每日平均處理3100宗交易,總值超過51億美元。

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於一九九零年設立,由金管局負責管理,為外匯基金票據及 債券,以及私營機構發行的債務證券,提供結算和託管服務。中央結算系統有188名成 員,當中大部分是本港的金融機構。截至二零零一年年底,經由這個系統託管和結算的 債務工具項目共1009宗,總值相當於2,085.4億元。這個系統除接受港元債務工具外, 也接受外幣債務工具。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與銀行同業支付系統已全面連結,並已經 與歐洲結算系統及 Clearstream等國際中央證券託管機構聯網,讓海外投資者也可以買 賣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內的證券。此外,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亦與澳洲、新西蘭及 大韓民國的中央證券託管機構雙邊聯網。

通過與即時支付結算系統建立直接聯繫,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讓系統成員能就美 元證券實現貨銀兩訖結算。因此,經由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和結算的未贖回美元 證券自去年起計已增加兩倍,至15.4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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