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1 — Page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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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體藝術

其他康體場地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共有82個室內運動場和體育館、36個游泳池場館、265個 網球場、324個壁球場、24個運動場、四個度假營、四個水上活動中心、五個高爾夫球 練習場和兩所公眾騎術學校。

年内落成或完成工程的康體場地項目共有五個,包括鰂魚涌公園第二期第一階段、 坪石遊樂場、西貢鄧肇堅運動場重建工程、將軍澳體育館及將軍澳游泳池。此外,有十 一項工程計劃正在施工,包括香港仔運動場改善工程、維多利亞公園改善工程、小西灣 海濱花園、鴨脷洲公園(第二期)、佐敦谷遊樂場第二期第二階段、大角咀市政大廈、聯 和墟綜合大樓、大埔綜合大樓、馬鞍山第100區體育館暨圖書館、屯門第44區鄰舍休憩 用地,以及麥理浩夫人度假村及西貢戶外康樂中心改善工程。

泳灘和游泳池

游泳是香港人在夏天最喜愛的消閒活動之一。年內,前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泳 灘和公眾泳池游泳的人士,分別有1050萬人次和960萬人次。憲報公布供市民使用的 泳灘共有36個:11個在香港島、25個在新界及離島。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市區和新界 共管理36個公眾游泳池場館。

為使兒童在使用公眾游泳池時更加安全,該署訂有規則,禁止沒有成年人陪同的 12 歲以下兒童使用泳池。另外,為方便市民,該署自六月起於轄下35個公眾泳池提供 “八達通”卡收費服務。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繼續鼓勵轄下游泳池成立拯溺會,提供義務救生員,加強正規的 救生員服務。截至年底,全港共有24個拯溺會。香港水域偶爾會發現鯊魚,為保障泳 客安全,本港32個較受歡迎、交通較方便的泳灘自一九九六年起均已裝設防鯊網。

康樂場地免費使用計劃

免費使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某些康樂設施的計劃,自二零零零年九月起在市區和新 界全面推行。市民可在指定時間免費使用康樂設施,包括室內運動場/室內康樂中心/ 康樂中心/體育中心的主場和活動室、壁球場、曲棍球場、人造草地滾球場和障礙高爾 夫球場等。

香港代表隊訓練中心及指定場地

為鼓勵各體育總會使用體育設施,以及促進本港的體育發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推 出試驗計劃,把部分體育場地劃為香港代表隊訓練中心及供體育總會使用的指定場地。 這項試驗計劃已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結束。目前共有31個體育總會選定了體育場地作 為香港代表隊訓練中心,選定了指定場地的體育總會則有32個。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公園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公園和花園超過1330個,面積大小不一,當中包括22個大 型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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