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高等教育院校
本港有11所高等教育院校,其中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在這八所院校 中,七所是大學,其餘一所是師資培訓學院。另外三所頒授學位的院校並非由教資會資 助,他們是由公帑撥款營辦的香港演藝學院,以及財政自給的香港公開大學和香港樹仁 學院。
教資會資助的八所高等教育院校是:
(1) 香港城市大學;
(2) 香港浸會大學;
(3) 嶺南大學;
(4) 香港中文大學;
(5) 香港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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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香港理工大學;
(7) 香港科技大學;
(8)香港大學。
每所院校都是獨立的法定組織,受所屬法例規管,並設有本身的管治組織,在法律 規限的範圍內可自行處理內部事務。由於院校經費主要由公帑資助,而且高等教育對社 會、文化和經濟都十分重要,因此政府和市民自然關注各院校的運作,藉此確保院校以 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提供切合社會需要的高等教育。教資會就各院校的發展和撥款 需要,向政府提供意見。八所院校各有不同的歷史背景和宗旨,面對香港複雜而且不斷 轉化的需求,承擔獨特的角色和使命,發揮相輔相成的作用。教資會的目標,是要發展 高等教育體系,通過教學、研究和其他途徑,令這個體系在不同程度和不同領域的課程 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教資會的工作和職能詳見下文。)
香港城市大學前身是香港城市理工學院。學院於一九八四年成立,後於一九九四年 正式命名為大學。香港城市大學設有百多項副學位、學士、碩士、博士課程,分別由商 學院、人文及社會科學院、科學及工程學院、法律學院、創意媒體學院、高級專業學院 和專業進修學院開辦。
香港浸會大學前身為香港浸會學院,在一九五六年由香港浸信會聯會創立。一九八 三年,學院經立法程序成為可頒授大學學位的高等教育院校,經費在該年開始全部由政 府撥款資助。學院於一九八九年成為香港第三所全面頒授學位的高等教育院校,並於一 九九四年正名為大學。浸會大學轄下有六個學院,即文學院、工商管理學院、中醫藥學 院、傳理學院、理學院和社會科學院,開辦多元化的本科及研究院課程。
嶺南大學前身為嶺南學院,於一九六七年成立,延續前廣州嶺南大學的優良傳統。 嶺南原為私立院校,一九七九年轉為政府資助的專上學院,一九九二年升格為可頒授學 位的院校,並於一九九九年根據新訂條例改名為嶺南大學。嶺南大學目前開辦中文、文 化研究、當代英語語言文學、翻譯、工商管理和社會科學六項學士學位課程,以及14 項哲學碩士和哲學博士學位課程。
香港中文大學在一九六三年成立,由新亞(一九四九年創立)、崇基(一九五一年創 立)和聯合(一九五六年創立)三所書院組成。第四所成員書院是逸夫書院,於一九八六 年創立。中文大學是一所綜合大學,設有七個學院,計為文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教育 學院、工程學院、醫學院、理學院和社會科學院,提供廣泛的本科和研究院課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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