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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融財務
引言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由緊密聯繫的金融機構和市場組成。政府的政策是維持和發 適當的法律架構、監管制度、基礎設施及行政架構,為參與市場的人士提供公平的競 爭環境,維持金融及貨幣體系穩定,使香港有效地與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競爭。
來自超過41個國家的認可機構(包括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和接受存款公 司)及海外銀行駐港代表辦事處在本港經營業務,這類機構為數約285間。本港銀行界 擁有的對外資產是全球最高之一。根據國際結算銀行在一九九八年所進行三年一度的全 球調查,本港的外匯交易總額在全球位列第七。
以市值計算,香港是世界主要股票市場之一。恒生指數年終收市報16962點,比一 九九八年上升約69%,與其他主要亞洲市場的情況相若。
近年債務市場發展迅速。以未償還港元債券總額計算,債務市場於一九九九年年底 的規模達4.163億元,其中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總額達1,019億元。
貨幣方面,港元在一九九九年的表現非常穩定,在1美元兌7.746至7.775元之間窄 幅徘徊,反映一九九八年九月推出鞏固貨幣發行局制度的技術性措施運作理想。
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地理位置優越,是連接北美洲與歐洲時差的橋樑,與內地和東南亞其他經濟體 系聯繫緊密,又與世界各地建立良好的通訊網絡,加上香港高度重視法治,兼具公平的 競爭環境和健全的監管制度,因此能夠成為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此外,資金可以自由 流入和流出香港,也是一項重要的因素
。
本港金融市場的特色是資金流動性高。市場根據有效、具透明度而又符合國際標準 的規例運作。香港的勞動人口有一定教育水平,海外專業人士也容易來港工作,進一步 推動本港金融市場的發展。
在本港經營的國際金融機構數目很多。一九九九年年底,本港共有141家外資銀 行。在全球首100家銀行中,有78家在港營業。此外,本港有112家外國銀行附屬機 構、分行或相關公司,以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形式經營。另有127家境外銀 行在港設有代表辦事處。
本港的銀行同業拆息市場發展完善。本港各認可機構之間及本港與海外機構之間的 銀行同業拆借非常活躍,一九九九年的平均每日成交額為1,607億元。銀行同業拆息市 場以短期借貸為主,大部分港元和外幣借貸的期限均由隔夜至12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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