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9 — Page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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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部分,以便於二零零六年年底前及二零一一年年底前,分別容納205000人及320000人 居住。

離島區

其他離島的發展仍在進行,主要是改善現有住宅區的居住環境。長洲舊墟及大澳北 的道路及渠道改善工程,已於一九九九年年底完成。坪洲中部及西南岸的填海、道路及 渠務工程,已於三月展開。大澳龍田邨毗鄰的東北河堤建造工程及地盤平整工程,以及 南丫島榕樹灣的填海、道路及渠務工程,均在進行。

建築工程的發展

私營發展

私營建築工程的發展繼續放緩。呈交當局的建築圖則數目,由一九九八年的 14 626 份,減至一九九九年的13178份,減幅達一成。建成樓宇有664幢,總樓面面積490萬 平方米,工程費用達645.1億元;一九九八年的相對數字,則分別為888幢,540萬平方 米及579.5億元。展開上蓋工程的建築地盤數目,由一九九八年的213個,減至一九九 九年的184個,涉及的總樓面面積分別為1899033平方米和3919996平方米。

為進一步改善本港的建築環境,從而提高市民的生活質素,屋宇署已委聘顧問進行 多項研究,檢討有關樓宇的照明、通風及保養維修標準。採用依據最新技術而釐定的新 標準,將有助香港發展為世界級的大都會。

地盤安全監工計劃書制度自一九九七年起實施,有效改善了地盤的一般安全情況。 為了更妥善保障市民的安全,屋宇署已着手擴展這個制度,首先透過行政和立法手段, 把建造工程的品質控制納入制度內。

為解決違例建築物問題,屋宇署於九月展開自該署成立六年以來最大規模的清拆行 動,在14個地區約307幢目標樓宇拆除逾14000個違例建築物。該署亦開始清拆 1300 幢單梯樓宇的違例天台構築物,以期消除這些構築物所構成的火警危險。年內,該署對 144幢樓宇進行清拆行動。

年內,屋宇署處理了17014宗有關違例建築物的舉報,並拆掉7590個違例建築 物。對擅自僭建或不遵守清拆令的違例者提出檢控的個案共有213宗,其中176宗被定 罪,罰款總額達1,988,120元。該署正透過立法及行政手段,尋求長遠解決違例建築物 問題的較佳方法。

屋宇署與消防處採取聯合行動,視察152間法例訂明的商業處所(銀行、投注站、 珠寶店、商場和超級市場 ),並根據《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發出共184份消防 安全指示,要求這些處所改善消防安全設施。此外,為改善在一九七三年以前落成的舊 式商業樓宇的消防安全設施,當局又根據《消防安全(商業處所 ) ( 修訂)條例》向142 幢商業樓宇發出1085份改善消防安全指示。當局擬於二零零零年引入新法例,提高私 人樓宇的消防安全標準,並以綜合用途和住宅樓宇為優先採取行動的對象。

屋宇署提供處理危樓及廣告招牌的緊急服務。年內,該署的24小時緊急服務共接 獲930個來電,當中92%的個案在三小時內獲得處理。此外,該署接獲4596宗有關 建築構件具潛在危險的報告。在接獲的緊急通知和其他報告中,有27%涉及外部建築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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