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
際和本地仲裁員專門小組和備有調停人名單。仲裁中心設於中區交易廣場,內有十間聆 訊室、會議室及完備的輔助設施。近年,仲裁中心介入的個案數目大增,而預料這類個 案還會進一步增加,這不單是由於以仲裁及調停作為調解糾紛的方式日趨盛行,更因為 香港逐漸發展為亞太地區調解糾紛的中心。
律政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是行政長官的法律顧問,也是行政會議的成員。律政司司長是香港法律 改革委員會和雙語法律制度委員會的主席。雙語法律制度委員會負責向政府提供發展雙 語法律制度的意見。律政司司長也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及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 委員會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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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負責為政府各部門提供所需的法律意見。由政府提出或由他人控告政府 的一切訴訟,均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特區政府處理。律政司司長並負責草擬所有法例
律政司司長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檢控事宜,決定應否對某一案件提出檢控;若 決定檢控,則負責提出和進行檢控。
律政司司長是法律事務政策小組的主席,該小組是政務司司長委員會轄下的政策小 組之一。成立這些政策小組,可讓工作範圍相關的各局局長共商政務。法律事務政策小 組在統籌法律政策事宜,制訂決策及分配職責,以便進行關乎法律政策的立法工作方 面,擔當重要角色。該小組經常要求律政司司長向行政會議及立法會提出立法建議,並 予以闡釋。
律政司轄下設有律政司司長辦公室和六個科別,其中五科各由一位律政專員掌管, 律政司司長把若干權力和職責授予各律政專員代為執行。其餘的一個科別則由律政司政 務專員掌管,負責律政司的內部行政、傳媒聯絡和公關工作。律政司司長辦公室為律政 司司長提供法律及行政方面的支援,協助司長履行多方面的職能。
民事法律科由民事法律專員掌管,負責向政府提供民事法律意見、草擬商業合約及 專營權文件,並代表政府進行民事訴訟、仲裁及調停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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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律科由國際法律專員掌理,負責就國際公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科內律師 也參與和其他國家洽談雙邊協議的工作,並處理外地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提出的國際司法 合作請求。
法律草擬科由法律草擬專員掌管,負責以中、英文草擬所有法例(包括附屬法例), 並協助籌劃把法例提交行政會議及立法會審議通過。
法律政策專員掌管法律政策科,轄下設有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該科就政府所考 慮的多類問題提供法律資料,並且對影響司法、人權、憲法、選舉法例、中國法律和 《基本法》的事宜提供意見。
刑事檢控科由刑事檢控專員執掌。大部分在原訟法庭及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均由 該科的律師進行檢控工作;至於裁判法院的案件,該科的律師常會在涉及重要的法律論 點時出庭檢控。該科也向警方和其他負責檢控的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意見。
為加深公務員對《基本法》的認識,公務員培訓處由一九九五年開始定期舉辦專題 研討會,律政司為這些研討會提供教材和派員擔任講者。公務員培訓處更會視需要為各 局及部門開設特別訓練課程。該處舉辦的中國研究課程,例如委託北京清華大學籌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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