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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高等教育院校
本港現時有十所高等教育院校,其中八所由教資會資助。這八所院校中,七所具有 自行評審資格(包括六所大學和一所文科學院),另外一所是提供師資培訓的香港教育學 院。此外,還有兩所並非由教資會資助的頒授學位院校,即由公帑撥款的香港演藝學 院,和財政自給的香港公開大學。
八所由教資會資助的院校是:
(a) 香港城市大學;
(b) 香港浸會大學;
(c) 嶺南學院;
(d) 香港中文大學;
(e) 香港教育學院;
(f) 香港理工大學;
(g) 香港科技大學;
(h) 香港大學。
每所院校都是獨立的法定組織,受所屬法例規管,並設有本身的管治組織,在法律 範圍內,可自由處理內部事務。由於院校經費主要由公帑資助,而且高等教育對社會、 文化和經濟都十分重要,因此政府和市民自然關注各院校的運作,確保以最符合成本效 益的方式,提供切合社會需要的高等教育。教資會就各院校的發展和撥款需要,向政府 提供意見。八所院校各有不同的歷史背景,面對香港複雜而且不斷轉化的需求,分別承 擔獨特的角色和使命,相輔相成。政府的目的,是要發展一個高等教育體系,通過教 學、研究和其他途徑,令這個體系在不同程度和不同領域的課程之間,取得適當的平 衡。
香港城市大學的前身是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於一九八四年成立,並於一九九四年升 格為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現開辦超過90項課程,包括高級文憑課程和研究院課程,主 要著重專業和職業培訓,以及與業界的聯繫。這些課程分別由三個學系(商學院、人文 及社會科學學院、科學及工程學院),以及法律學院、創意媒體學院及高級專業學院開 辦。
香港浸會大學的前身為香港浸會學院,於一九五六年由香港浸信會聯會創立。學院 於一九八三年經立法程序成為可頒授大學學位的高等院校,同年開始學院經費全部由政 府撥款資助,並於一九八九年成為香港第三所全面頒授學位的高等教育院校。一九九四 年學院經立法程序正式升格為大學。現時,大學的五間學院,即文學院、工商管理學 院、傳理學院、理學院及社會科學院,合共提供39項本科課程、十項研究生修課課程 以及其他研究課程。
嶺南學院於一九六七年成立,秉承前中國廣州嶺南大學的優良傳統。嶺南學院原為 私立院校,一九七九年轉為受政府資助的專上學院,並自一九九二年升格為可頒授學位 的院校。學院致力發展成為一所規模較小,寄宿的世界級文科大學,目前開辦中文、英 文、翻譯、工商管理及社會科學五項榮譽學士學位課程及四項哲學碩士學位課程。
香港中文大學於一九六三年成立,由新亞(一九四九年創立)、崇基(一九五一年創 立)和聯合(一九五六年創立)三所書院組成。第四所書院——逸夫書院,則於一九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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