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8 — Page 1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一九九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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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紀要

二日

土地發展公司公布一項為期七年的重建計劃,清拆數十年樓齡的舊建築物和 改善市區環境。該計劃涉及26項工程,受影響居民約四萬人,所需費用共逾 800億元。

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應港澳辦公室主任廖暉的邀請,訪問北京。這是回歸後 政務司司長首次訪京。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會廢除第一收容港政策,

房屋委員會公布租者置其屋計劃的詳情。根據該項計劃,領取若干社會保障 援助金的租戶可購買所租住的單位。

五日

八日

九日

十日

十二日

回歸後的首個法律年度正式展開。

十六日

二十日

二十三日

二十五日

二十六日

政務司司長率領一個高層代表團往美加訪問12天,藉以推廣香港

政府委任若干人士擔任策略發展委員會成員,就香港的長遠發展向行政長官 提供意見。

政府取消出售添馬艦填海用地的計劃,把該地改作現有政府總部的新址。

政府答應向香港電訊支付67億元,作為提早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終止 其國際電話服務牌照專營權的賠償。該牌照原定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屆滿。

行政長官董建華與剛從內地訪問後到港的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郭偉邦會 面,商談區內金融風暴、越南船民和立法會選舉等問題。

香港特區與英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這是香港就國際間合作打擊罪行所 簽署的第四份協定。其餘三份分別與澳大利亞、法國和美國簽署。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決定就《東方日報》24小時跟踪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高奕 暉和刊登多篇聲稱受政府迫害的文章,控告《東方日報》和東方報業集團藐 視法庭。該報編輯黃陽午在六月三十日因藐視法庭罪被判監禁四個月。

原訟法庭裁定,經修訂的《入境條例》牴觸《基本法》,因為條例訂明,內地 兒童出生時如其父母未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均不享有香港的居留權。律政 司決定就這項裁決提出上訴。不少人擔心這項裁決會導致大量移民入境。

政府訂立一套新的授勳及嘉獎制度,表揚致力服務社會的傑出人士。新制度 下的勳章和獎狀包括:大紫荊勳章、紫荊星章、榮譽勳章、英勇勳章和行政 長官獎狀。

二十七日

有三十多年歷史的北角至九龍城汽車渡輪服務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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