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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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http://www.info.gov.hk)提供各類有關香港的資訊。各局和部門在互聯網上 都各自設有本身的網頁。
公開資料守則
當局贊同維持一個公開和負責任的政府,為此,政府必須以合理方式公開資料。政 府頒布了一套公開政府資料的行政守則,首先於一九九五年三月以試驗計劃形式推行。 到了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守則的適用範圍已逐步擴展至包括政府各局和部門,達到政府 所訂的目標。
這套守則列明市民可獲得的政府資料種類。此外,也列明獲豁免公開的資料種類, 以確保政府所保存的敏感資料、涉及個人私隱和商業方面的敏感資料,均獲得適當保 密。
如果政府部門未能按照守則的規定回應索取資料的要求,市民可向申訴專員公署投 訴。市民期望政府提高透明度,實施守則,是滿足市民期望的重要一步。
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目的在於保障個人資料的私隱。該條例已收納國際認 許的保障資料原則,這些原則載述有關收集、持有、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包括 個人查閱和改正其本身資料的權利。
該條例規定行政長官須委任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掌管,以 監察和監督條例的執行,並促使市民予以遵從。首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劉嘉敏於一九九 六年獲委任,其執掌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初步設有32個職位。
一九九七年,私隱專員公署處理了約9356宗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的 查詢和227宗投訴。公署又進行了多項工作,以促使市民遵從、認識並了解這條例,這 些工作包括審批關乎身份證號碼和其他個人身份標識符的實務守則、製作有關條例各適 用範疇的資料單張和其他指引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製作的指引資料所包括的題目有:個人資料轉移出香港、人力資源管 理和以電話作直接推廣等。
電訊服務
政府的電訊政策是要鼓勵競爭和維護消費者。這些政策由電訊管理局局長推行。局 長由電訊管理局輔助,監管本港的電訊業,並執行有關法例,以管制電訊服務的設立和 運作。
年內,本港電訊業的重大發展計有:推出個人通訊服務、為富競爭性的國際虛擬專 用網絡服務,以及傳真及數據國際簡單分銷服務簽發牌照。業內競爭日趨激烈,令消費 者在電訊網絡及營辦商方面有更多的選擇,而服務發展會因應市場的需要。
本地固定電訊網絡服務
香港的商業活動和消費者非常依賴話音電話服務。年底時,本港共有470萬具電話 和超過360萬條電話線,即每100人便有72具電話或55條電話線。香港是亞洲最高電話 密度的地區,也是全球電話密度最高的地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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