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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並於一九九六年七月發表諮詢摘要,徵詢公眾意見。當局會吸納所接獲的公眾意見,並 在一九九八年初發表《最後行政報告》,供市民參閱。

次區域發展策略

次區域發展策略是連接全港發展策略和地區規劃的橋樑。這些策略把長遠的全港概 括性整體概念和目標,演繹為本港5個次區域的地區規劃目標,這5個次區域分別為都 會區、新界東北部、新界東南部、新界西北部和新界西南部。

都會計劃選定策略已於一九九一年獲前總督會同行政局批准,作為直至二零一一年 的規劃大綱,以發展和改善都會次區域,包括港島、九龍、荃灣及葵青。

當局在都會計劃選定策略獲批准後,即着手制定一系列發展綱領,把都會計劃的概 念演繹為更具體的地區規劃目標,其中西九龍、東南九龍和荃灣至葵青等區的發展綱領 早已完成。至於港島西和九龍中部及東部的發展綱領,亦已於最近完成並公布,以徵詢 公眾意見。當局在完成全港發展策略檢討後,現正着手檢討都會計劃,以期按最新的資 料為都會區的發展及重建,制定一個新的規劃大綱。

有關新界西北的檢討工作現已暫時擱置,直至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展開的“新界西北 規劃及發展研究”完成為止。至於新界西南次區域發展策略的檢討工作則在進行中。這 項檢討的目的,是為新界西南制定適當的土地用途、運輸及環境大綱,作為這個次區域 直至二零一一年的規劃及發展指引。

新界東北發展策略檢討已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完成,新界東南的檢討工作將會於稍後 展開。

地區規劃

香港的發展計劃是按照有關地區的法定或部門內部圖則施工。制定這些圖則,目的 是在土地用途分類、樓宇密度及發展特色等方面,對個別地點的發展作出規範和指引, 以確保所有發展均符合有關地區的規劃目標。

法定規劃圖則

城市規劃委員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擬備兩類法定規劃圖則,即分區計 劃大綱圖和發展審批地區圖。發展審批地區圖是為一些並未列入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地區 而擬備,所涵蓋的範圍以新界鄉郊地區為主。土地發展公司所擬備的發展計劃圖,也必 須經由城市規劃委員會核准。

分區計劃大綱圖旨在顯示有關地點的概括土地用途大綱,包括主要道路和其他運輸 系統,以及透過在有關地點劃定土地用途地帶和訂明特定發展規範,作出法定規劃管 制。發展審批地區圖為中期圖則,雖然與分區計劃大綱圖相類似,但卻沒有分區計劃大 綱圖那麼全面和確實,並會由分區計劃大綱圖所取代。在發展審批地區圖或取而代之的 分區計劃大綱圖所涵蓋的地區,規劃事務監督可執行管制行動,對付違例發展。

年內,城市規劃委員會公布了一份新訂分區計劃大綱圖,以取代發展審批地區圖, 並公布了3份新訂發展審批地區圖和修訂了22份現有圖則。迄一九九七年底,共有90 份分區計劃大綱圖和3份發展審批地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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