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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瀕危物種的貿易
凡在本港進口、輸出或管有瀕臨絕種動植物,均受《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 例》所規管。該條例旨在執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當局簽發許 可證的政策,是要嚴格遵循上述公約的原則,禁止進口或輸出高度瀕危的野生動植物種 作商業用途;至於瀕危程度較低的動植物種,則須遵守簽證規定,始可進行買賣。
上述條例由漁農處負責實施,並由該處及香港海關共同執行。有關人員在各入境 站、街市、商店和食肆進行檢查。當局會對所有涉嫌違例事項進行調查,如有證據顯示 觸犯上述條例,會對違例者作出檢控。該條例規定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
年。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署轄下設有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外觀設計註冊處和一個負責政策及 法例的組別。該署負責制訂法例,保護本港的知識產權。年內,該署繼續檢討商標法 例,並擬備了商標條例草案的草稿,諮詢公眾意見。新的《專利條例》和《註冊外觀設 計條例》已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該兩項條例把以往從屬於英國法例的註冊 制度本地化,並首次在本港設立獨立的專利和外觀設計註冊制度。新的《版權法例》亦 已制定,同樣由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開始實施。
商標
商標註冊處負責原創商標的註冊事宜。商品和服務商標的註冊,是根據《商標條例》 辦理的。申請註冊程序詳載於《商標規則》內。任何商標須符合《商標條例》的規定, 才可在本港註冊。年內,該處共接獲註冊申請18529宗,其中14830宗與商品有關, 3699宗則與服務有關。年內獲註冊的商標共有12680個,較一九九六年的11 720個 增加8%。申請人的原籍主要是:
,
香港
2 514
德國
714
美國
2 975
瑞士
618
日本
1 225
意大利
408
法國
783
英屬維爾京群島
308
英國
658
荷蘭
264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註冊商標總數達99112個。
專利
新的《專利條例》訂明,以中國專利局、聯合王國專利局或歐洲專利局(就指定聯 合王國的專利而言)批予的專利為基礎而提出的申請,可獲批予標準專利。此外,該 條例也就短期專利的批予,作出規定。年内,根據已廢除的《專利權註冊條例》獲註冊 的專利共有1340項。專利註冊處另接獲842宗根據新條例提出的註冊及批予標準專利 的申請,並已批予147項專利。此外,又接獲30宗批予短期專利的申請,截至一九九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並沒有短期專利申請獲批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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