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安排
議上,通過成立臨時立法會。根據籌委會有關決定,臨時立法會工作至第一屆特別行政 區立法會產生為止,任期不超逾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
儘管現屆立法局備受廣泛支持,但中國仍按其計劃設立臨時立法會。一九九六年十 二月二十一日,臨時立法會由共有400名成員的推選委員會推選產生。
關於立法機關的延續問題,英國政府和香港政府的整體立場眾所周知,明確不變 一九九五年立法局的選舉安排是公開、公平的,完全符合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規定。聯 合聲明和基本法並沒有為臨時立法會提供任何根據。現屆立法局是經由公開、公平的方 法選舉產生,而參與投票的選民數目更是歷年之冠。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英國的管 治權終結前,現屆立法局是香港唯一符合憲法,得到明確和合法授權的立法機構。
英國首相和外相曾多次重申上述立場,並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英國政府所發 表的聲明中:
(1) 解釋為何中國讓臨時立法會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運作的計劃既不可取,也
不必要,而且會令情況更形惡劣;
(2) 提醒中國有明確責任盡快重新確切執行聯合聲明,並把臨時立法會可能造成的
破壞減至最少;
(3) 促請中國信守中國外長向外相作出的保證,確保臨時立法會不會在一九九七年
七月一日前執行其職能;
(4) 促請中國確保盡快以由真正選舉產生的正式立法機構,代替臨時立法會;
(5)表明英國樂意與中國一同把問題交由國際法律機構仲裁;
(6) 公布力促日後繼續落實聯合聲明的安排。
香港政府同日也發表聲明,表示完全支持外相的聲明,並重申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 三十日為止,現屆立法局是香港唯一符合憲法的立法機構,香港政府承諾與這個立法局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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