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重大代價或利益的建議項目,以及所有送交工務小組委員會審閱的工程計劃,都必須加 入環評部分。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
為履行一九九四年總督施政報告的承諾,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已於一九九六年一 月刊登憲報,並且提交立法局討論。立法局條例草案委員會於十二月完成該條例草案的 審議工作。
環境監察及審核
為確保發展項目能達至環評研究指明的環境標準,有需要進行環境監察及審核。環 保署在一九九二年成立監察及審核課,接着在西九龍及葵青設立環境監察辦事處,預防 及解決區內機場核心工程帶來的問題。
監察及審核已成為環評程序不可或缺的一環,通常伸展至工程施工階段,以至於營 運階段。香港的環境監察及審核工作,在國際上獲得同類工作機構高度評價。年內,環 保署就主要發展工程(包括機場核心工程)監理的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約共60項。
土地用途規劃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的技術部分於年內完成,當局已於七月公布檢討結果,並諮詢公 眾意見,諮詢期截至年底。為全面考慮長期及中期策略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整項研 究均按策略性環評程序進行,以識別主要的環境事項,並在制定策略時顧及環境因素。 在運用策略性環評程序的階段,一些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發展項目已經剔除。檢討結 果同時顯示,需求帶動的發展,可能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使本港部分地區的環境質素 下降。
這些問題,部分可透過及時提供資源和執行更有效的環保措施來解決,其他則須在 政策上予以配合,當局會在進行「21世紀持續發展顧問研究」及其他研究時進一步考慮 有關問題。
環境的持續發展
為了保護環境,在推行發展項目時,有需要進行環評研究,並且制訂法定措施。社 會必須進行經濟發展,但同時也要為後代着想,保護環境資源。當局因此進行「21世紀 持續發展顧問研究」,考慮如何訂立一個協調各方面有關環境、經濟、社會政策和計劃 的架構。當局同時因應國際趨勢,把環保事項列入企業環保監理的討論範疇,重點在 於促進企業環保監理,並且引入適當的環境監理系統,如國際標準組織的ISO 14000 標準。
中港合作進行環評及環境計劃
本港的環境質素可以影響深圳及廣東地區,相反亦然。中港一向協力處理彼此關注 的環境問題,並且已合作超過15年。一九九零年成立的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有助 兩地就跨境環境問題正式交流意見。有關深圳河治理工程的聯合環評研究,提供寶貴的 經驗,對雙方日後進行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研究有所裨益。粵港兩地透過環保聯絡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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