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6 — Page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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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務,則包括電子郵箱、數據通訊、存儲轉發圖文傳真,以及視像會 議。

自設通訊

當局簽發自設對外電訊系統牌照,讓公司或機構就其內部通訊自行設立對外線路。 簽發這類牌照的主要目的,是讓公司和機構利用最新的電訊科技,滿足他們在業務方面 的通訊需要,從而提高香港作為電訊樞紐的吸引力。年底時,仍然有效的自設對外電訊 系統牌照共25個。

衛星通訊

亞太區對電訊和廣播服務需求日增,為此,在香港註冊的亞洲衛星(有限)公司發 射了兩枚衛星:一九九零年發射了「亞洲衛星1號」;一九九五年發射了「亞洲衛星 2號」。這兩枚衛星的軌跡,遍及亞太區逾50個國家。該公司計劃於一九九七年多發射 一枚衞星。

另一間在香港註冊的亞太通信衛星有限公司,透過一九九四年發射的「亞太衛星 I號」及一九九六年七月發射的「亞太衛星IA號」,為亞太區提供衛星電訊服務。該公司 計劃在一九九七年發射另一枚衛星。

法例

年內,當局提交了兩份修訂電訊條例的建議。首份建議於五月提交立法局,內容是 有關新聞自由和表達意見自由;第二份建議則關於一系列修訂,以期令法例架構能與日 新月異的科技發展同步並進,以及更有效落實政府鼓勵競爭和維護消費者的政策。當局 已發表該份建議,諮詢業內人士意見。當局將會在落實修訂條例草案時,考慮所收集的 意見。

國際事務

電訊管理局繼續積極參與國際和地區電訊組織的活動、座談會和合作項目。年內, 電訊管理局曾派員出席國際電信聯盟、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地區電信組織、亞太 電信委員會、國際海事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所舉辦的會議和研討會,以及電訊業內私營 機構舉辦的會議、研討會和展覽會。

廣播

廣播政策及規管措施

文康廣播司負責制定廣播政策,目的是透過業內競爭,向大眾提供多元化的選擇, 而規管節目尺度則是要確保廣播機構顧及社會的口味和雅俗標準。廣播牌照由總督會同 行政局簽發,由廣播事務管理局代為監督,並得到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給予行政 支援。

在一九九六年七月,文康廣播司在進行政策檢討及諮詢公眾意見後,宣布政府打算 發出兩個自選影像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並會在一九九八年再作檢討,以決定應否進一步 放寬規管電視市場。當局暫時不再簽發新收費電視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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