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6 — Page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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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工商司俞宗怡於十二月初率領貿易代表團前往新加坡,出席世界貿易組織第一次部 長級會議。較早前她在十一月初前往吉隆坡,在香港政府駐當地的經濟貿易辦事處舉辦 的研討會上發表演說。

布魯塞爾

七月間,總督彭定康訪問布魯塞爾,向歐洲聯盟及比利時政府高級官員簡述香港的 最新發展。在訪問期間,彭定康先生會見了歐盟主席、歐洲議會主席、比利時副首相及 其他官員。

十一月,總督前往巴黎及波恩,游說法國及德國政府給予未來特別行政區的護照持 有人免簽證入境。總督在巴黎會晤法國外長及多位官員後,便前往波恩,與德國總理高 爾及外長會面。

十月間,財政司訪問布魯塞爾、盧森堡及羅馬,簽訂了比利時——盧森堡/香港促 進及保護投資協定,以及意大利/香港航空服務協議,同時會晤了有關國家的部長、官 員、商界翹楚及銀行代表。

四月,財政司訪問蘇黎世,會晤瑞士國民銀行總裁;前往伯爾尼,會晤瑞士財政部 長;並前往法蘭克福,會晤德意志聯邦銀行總裁、歐洲貨幣學會主席及多位德國銀行界 翹楚。

國際電腦網絡

為了建立一個更公開、開放和負責任的政府,當局決定更廣泛善用國際電腦網絡, 向公眾傳播政府政策和計劃的資訊,並與公眾溝通。

香港政府網頁(香港政府資料中心—— http:\\www.info.gov.hk)提供有關香港的 各樣資訊。此外,政府多個決策科和部門也設立本身的網頁,向公眾介紹他們的政策和 計劃,諮詢公眾的意見,以及讓公眾閱覽他們感到興趣的資料。預計會有更多決策科和 部門在一九九七年加入先進資訊科技行列。

資訊公開守則

當局贊同維持一個開放和負責任政府的原則。為配合這項原則,必須以合理方式公 開政府的資料。

政府頒布一套公開政府資料行政守則,並於一九九五年三月首先進行試驗計劃。在 一九九六年底前,守則的適用範圍已擴展至整個政府。

這套守則清楚列明市民可獲得的政府資料種類。此外,亦列明獲豁免公開的資料種 類,以確保政府所保存的敏感資料、涉及個人私隱及商業方面的敏感資料,均獲得適當 保密。

倘政府部門未能按照守則回應查詢,市民可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市民期望政府提 高透明度,而守則在這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於一九九五年八月三日制定,目的在於保障個人資料的私 隱,以及保障個人資料得以自由流入香港。該條例已收納國際認許的保障資料原則,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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