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雨水排放和防洪
新界北及新界西北特別容易受水浸威脅。新界水浸情況惡化,主要成因是郊區都市 化,以及主要河流洪氾平原的發展未加管制。渠務署已為新界北和西北5個易受水浸威 脅的盆地,制定盆地管理計劃。該等計劃有助於擬備分區大綱圖和發展審批地區圖。此 外,倘若擬議的基建工程會對排水有嚴重影響,擬議人必須進行排水影響評估研究,把 水浸的影響減至可以接受的水平。
為跟進盆地管理計劃,渠務署將會在全港大部分地區進行7項有關雨水排放整體計 劃的研究。第一項於一九九六年一月展開,其餘各項將於稍後分期進行,各項研究將於 一九九九年底完成。研究工作包括詳細檢查排水系統的排水容量及結構性能,並會建議 進行改善工程以控制水浸問題。此外,電腦化資產管理的發展,亦有助排水系統的操作 及維修。
政府繼續推行各項計劃,紓緩新界北及新界西北的水浸問題。年內,有關工程正處 於不同的規劃、設計或施工階段,總值約60億元。
在新界西北部,元朗錦田河及山背河改善工程進展令人滿意。在錦田、牛潭尾和新 田區加建長24公里排水渠的設計工作,正在進行。
此外,政府已建造15個洪抽水系統,作為相應措施。該等抽水系統已落成啟 用,以緩和新界低窪鄉村水浸所造成的影響。另外12個計劃亦處於不同的規劃、設計 或施工階段。
在新界北部,治理深圳河計劃三階段工程之中的第一階段建築工程,進展令人滿 意,並預期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完成。與深圳市政府合作的第二階段工程籌備工作亦進行 得如火如荼。預計第二期工程會於一九九六年底至一九九七年上半年間動工。工程完成 後,深圳河兩岸的防洪能力便可提高。
土地排水條例是消弭新界水浸問題策略的重要一環。該條例授權政府人員進入、視 察、清理及維修流經及旁經私人土地的主要河道,以進一步減低水浸威脅。條例亦授權 政府管制主要河道內的建築物,確保其排水量不受削弱。該條例已於一九九六年在元 朗、錦田、牛潭尾、梧桐河、新田、平原河及天水圍等排水盆地生效。
渠務系統的運作和維修
全港的污水處理量已由一九八九年的3.85億立方米,增加至一九九六年的7.50億立 方米,其中1.50億立方米已接受全面的生物處理。全港共有105座污水泵房和70座污水 處理廠處理污水。
自渠務署成立以來,公共排水系統的操作及維修方針,已逐漸由應付危機改為進行
預防性維修。
有效維修渠務基礎設施,對確保污水及雨水有效而妥善排放,以及防止因渠道淤塞 及漏洩而引致臭味、水浸或其他滋擾問題均十分重要。
一九九六年內,渠務署負責維修的水道、排水渠和污水渠,總長超過3000公里。 為了保持排水渠和水道暢通及減輕污染,渠務署年內大約進行了5萬次清理工作,清除 的沙泥逾25萬立方米。該署提供24小時電話熱線服務,接聽排水渠和污水渠淤塞投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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