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6 — Page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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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本港的毒品,以海洛英最為普遍;向檔案室呈報的個案顯示,吸毒者中有87%吸食 海洛英。其他通常濫用的藥物,則為大麻、咳藥水及各類精神藥物。

年內首次向檔案室呈報的個案,涉及吸毒者合共4500名。新個案中,男性吸毒者 佔八成,女性佔兩成,年齡在21歲以下者佔46%

整體策略和統籌工作

政府推行的反吸毒計劃,分5方面進行,分別為執行禁毒法例、禁毒教育與宣傳、 戒毒治療與康復工作,研究工作,以及國際合作。

禁毒法例成功執行,截斷毒品的貨源供應,促使吸毒者自動尋求戒毒治療。很多吸 毒者本來並不打算求助,亦因而被迫接受治療。有關機構提供多種類型的治療服務,以 切合不同背景吸毒者的不同需要。

當局又舉辦全港性的和地區性的禁毒教育與宣傳工作,使公眾人士對毒品問題更為 警覺,以及宣傳人生遠離毒品的好處。當局更研究吸毒的各種問題,研究結果有助策劃 合適的禁毒策略和方針。至於國際合作方面,香港與外地互相交換資料與經驗,並聯合 採取行動,打擊非法販毒活動,藉以提高各方面的工作成效。

上述各項反吸毒的工作,都是由禁毒常務委員會統籌辦理。該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 組織,成員包括非官方人士和政府人員。常委會負責就所有禁毒政策和活動,向政府提 供意見。常委會的工作,由禁毒專員所掌管的布政司署禁毒處負責執行。

總督召開毒品問題高峰會議

總督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主持第二次毒品問題高峰會議,檢討在一九九五年三月展開 的打擊毒禍運動的進展,並研究須採取什麼新措施,加強打擊毒禍運動。該會議把270 名來自社會各界關注禁毒工作的人士齊集一起,總督在推動打擊毒禍運動的同時,宣布 了32點未來工作計劃,以對付毒品問題。高峰會議上提出的建議,已提交禁毒常務委 員會特別行動組考慮。行動組已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向總督提交報告,並於其後就有關建 議的跟進工作定期提交進展報告。

禁毒基金

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於一九九六年三月批准撥款3.5億元,成立禁毒基金。基金旨在 推廣有助遏止藥物濫用問題的禁毒活動,尤其是針對青少年活動;並在反吸毒運動方 面,鼓勵社會各界齊心協力,推行各項有關活動。

基金由禁毒基金會,參照禁毒常務委員會的意見,負責管理。基金會每年兩次邀請 各界人士提出申請。首批申請的結果於九月公布,撥款共達870萬元左右。

立法與執法

當局致力把一九八八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引入本港,這 項工作年內已有更大的進展。化學品管制條例已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透過 擴大法定發牌管制範圍至部分可用作製造危險藥物的化學品,使該公約第12條能夠在 香港實施。至於其他有關的主要國際協議,包括經一九七二年議定書修訂的一九六一年 麻醉品單一公約,以及一九七一年精神藥物公約,則早已引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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