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16
(第6章:財政和金融)
外匯基金資產負債表
資產
外幣資產
港元資產
負債
負債證明書
轉撥的財政儲備
流通硬幣--
外匯基金票據
其他負債
銀行體系結算額
累積盈利
帳目備註:
1. (a)投資
附錄
單位:百萬元
年底計算
備註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
149,152
192,323
1
9,625
3,874
225,333 10,788
274,948
12,546
335,499 384,359
12,987 24,126
158,777
196,197 236,121
287,494
348,486 408,485
23
2
37,191
40,791
46,410
58,130
68,801
74,301
3
52,546
63,226
69,802
96,145
115,683
131,240
2,012
2,003
2,299
2,559
2,604
3,372
6,671
13,624
19,324
25,157
46,140
45
4
1,603
391
4,834
3,220
7,314
22,614
5
978
480
500
1,480
1,385
2,203
94,330 113,562
137,469
180,858 220,944
279,875
64,447 82,635 98,652 106,636 127,542
128,610
外匯基金(簡稱基金)是投資在香港和海外銀行的有息存款,以及多種金融工具,包括債券、票據、國庫短期 債券及美國股票。
(b) 各種外幣資產的分布
基金的外幣資產大部分為美元。除了美元外,也持有以其他主要外幣為單位的資產,這些外幣包括澳元、比利 時法郎、加拿大元、丹麥克郎、德國馬克、荷蘭盾、歐洲貨幣單位、法國法郎、日元、英鎊、瑞士法郎等。
(c) 資產所在地
基金的資產存於香港和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的銀行、中央銀行和保管機構的存款戶口、信託戶口和保管戶口內。 (d)資產價值的評估
為了更能反映外匯基金的成果及財政狀況,有關資產價值及負債的會計原則已按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徵求意見 稿E48的建議作出更改。一九九二年及以前,所有資產均以市值計算,以成本計算的定期存款除外。所有負債 均以面額計算,以貼現值或償還值計算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除外。由一九九三年起,所有外匯基金的資產, 以及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和其他借貸的負債,均按每一會計期最後交易日市值計算。財政儲備帳目仍以面額計 算,其市值及面額的差額計入其他負債內。
(e) 外幣資產及負債的折算
美元資產及負債是按1美元兌7.8港元的聯繫匯率折算為港元。至於其他外幣資產及負債,則根據會計期最後交 易日倫敦收市時對美元的買賣平均匯率折算為港元。
2. 3所發鈔銀行必須持有外匯基金發出的無息負債證明書作為它們所發行紙幣的保證。向該3家銀行發出或贖回負債證
明書,一直按7.8港元兌1美元的固定匯率以美元支付。
3. 這包括從政府一般收入帳目、資本投資基金、貸款基金和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轉撥外匯基金的財政儲備,外匯基金須
支付利息。
4. 其他的負債是指年底須付的支出,主要是轉撥自財政儲備應得利息、其他借貸、海外信託銀行的應急用款,以及財
政儲備帳目市值及面額的差額(見註1(d))。
5. 根據一九八八年七月起實施的會計安排,香港上海滙豐銀行作為香港銀行公會結算所的管理銀行,必須在外匯基金 開設一個結算戶口。戶口結餘即代表銀行同業拆放市場的流動資金數額,該結餘額是由金融管理局決定。金融管理 局使用會計安排,通過貨幣市場運作影響銀行同業流動資金的數額,以確保更有效地維持匯率的穩定。
* 一九九三年的數字反映一九九四年採用的會計原則。一九九二年及以前的數字沒有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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