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
香港政府自一九八九年發表首份論及環境的白皮書後,一直奮力前進,注入大 量財力,決心糾正過往的環境流弊。香港正如大多數發展國家般,存在各式各樣的 環境問題;人口激增,工商業蓬勃發展,這些人類活動,正是污染的根源。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政府預計耗用於環境方面的開支佔公共支出的3%,總 達62.05億元。一九八八至八九年的支出比率僅為0.8%。
年內,政府採取更多措施,管制水質、廢物、空氣及噪音污染,包括擴大水污 染管制條例的適用範圍,使葵涌、荃灣東和觀塘的工業區,以及深水埗、油尖旺、 九龍城及黃大仙的商業及住宅區亦包括在內。
耗資94億元的污水系統改善計劃應於一九九七年完成。本港污水多至七成未 經處理便排入大海,實施該項計劃目的在於潔淨維多利亞港,並改善其他區域的排 污服務。年內,最後一個策略性堆填區啟用後,3個新設的策略性堆填區便已全部 投入服務。這些新堆填區接收由廢物轉運站網絡運來的廢物,其中3個轉運站已經 啟用。上述都是主要廢物處理設施,這些設施的設立,標誌着一九八九年公布實施 的廢物處理計劃的其中一個重要里程。
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政府於年內實施處理及處置化學廢物收費計劃,並 已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提高車輛廢氣的管制標準,此外,又對69種消耗臭氧 層的物質實施管制,以配合全球的行動。其他新規例,旨在促進建築物的能源效益 和節約能源。
政府與一家私營機構合資成立環保基金,總額一億元,資助惠及香港環境的教 育、研究及社區行動計劃與活動,提高市民大眾的環保意識,並推廣環保工作。
噪音管制條例及道路交通條例已作出修訂,規定香港所有新登記車輛及電單車 均須符合嚴格的國際標準。此外,又制定了附屬法例,進一步管制人口稠密地方在 夜間及假日發出的建築噪音。
環境狀況
一九八九年發表的「對抗污染莫遲疑」白皮書承認:香港環境狀況不理想,主 要是因為政府過去對環境問題並未-
分注意。過往數年,政府實施一系列措施,確 保在作出規劃決策時,更加注意環境問題。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政府發表了一九八 九年白皮書第二次檢討報告「齊創綠色新環境」。
該份文件除強調有需要讓公眾認識及參與環境改善工作外,還檢討政府環保計 劃的進程、訂下日後行動的基礎,及闡釋政府和市民改進環保工作表現的新計劃。
305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