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和行政
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可邀請政府官員和市民出席。該委員會獲分 派條例草案後,除審議其原則和利弊之外,更可研究條文的詳細內容,同時可提出 與草案有關的修訂。委員會亦可委出小組委員會協助執行工作。委員會向內務委員 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的報告後,通常隨即解散。
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是立法局成立的委員會,負責監察及審議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 項。立法局現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所監察的政策範圍包括:司法及法律、憲制 事務、經濟事務、教育、環境、財經、衛生、民政、房屋、資訊政策、規劃地政及 工程、人力、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文康廣播、保安、貿易及工業、交通,以及 福利。
除立法局主席外,各議員可加入任何事務委員會。每個事務委員會的主席及副 主席均由其成員互選產生。事務委員會可研究任何涉及所關注政策範圍的事項。在 進行討論時,事務委員會可邀請政府高級官員及社會各界代表出席會議,就審議的 事項提供資料。事務委員會或會撮述審議結果,並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就重要 事項作出建議。如有需要,亦會將報告提交立法局省覽。去年,司法及法律事務委 員會曾就裕民財務案外判費用事宜進行研究,以及在公帑成本控制方面提出一連串 建議。
事務委員會可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某些特別事項。去年,規劃地政及工程事 務委員會曾成立小組委員會,監察政府擬定法例規管長洲黃維則堂與長洲土地分租 戶之間關係的工作進展。
專責委員會
立法局可委出專責委員會,負責深入研究事項或詳細審議條例草案。成立專責 委員會的目的,是讓議員透過小組形式,研究某些複雜問題,並向立法局報告研究 結果和提交建議。除非專責委員會另有決定,否則其會議通常閉門進行。所有專責 委員會均在立法局會期完結時解散。
一九九四年十月,立法局決定委出專責委員會,負責調查該年較早時發生的觀 龍樓護土牆崩塌事件和有關問題。該專責委員會完成工作後,已於一九九五年七月 向立法局提交報告。
申訴制度
立法局議員設有處理申訴的制度,讓市民可就政府政策、決定及辦事程序所引 起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尋求解決辦法。根據這制度,議員輪流於當值的一周內「值 勤」,接見申訴人士及即時指導協助處理個案的人員。
議員會因應政府的政策和辦事程序,研究有關個案。若認為申訴有理,便會請 政府有關部門重新研究此事,或檢討引起申訴的程序。關乎政策或極其重要的事 項,會交由適當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作進一步研究。倘議員認為有需要修訂政策或 法例,會向布政司署的有關決策科提出建議。議員亦可就問題本身,或引起該問題 的政策,在立法局會議席上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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