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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房屋
過去20年來,香港房屋方面的情況經歷了很大轉變。已建成的公營和私營房 屋單位,超過120萬個,而很多較舊的公共租住屋邨,亦已進行重建。在一九七五 年,居住於公共屋邨的人口有170萬。時至今日,本港的人口中,逾半數居住在公 屋,其中約有41%居住在日益現代化的租住單位,另約有10%則居住於各項自置 居所計劃所提供的單位。自一九七八年起,政府興建了約215000個供出售的資助 單位,結果,自置居所的整體比率上升至52%,而10年前的比率僅為35%。
在一九九五年,公營部門興建了約32500個單位,當中大概有15200個用作 出售,私營機構興建的單位則有22600個。
政府已制定法例,規管地產代理的運作,並對長遠房屋策略進行大型檢討。
房屋政策
政府的目標,是要幫助所有家庭,使他們能夠有合適和負擔得起的居所。政府
力求透過下列途徑,達到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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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無法負擔其他類別房屋的市民,提供素質良好而租金合理的公共房屋,並
為此提供足夠的土地;
向市民提供資助房屋或經濟資助,鼓勵他們自置居所;
供應足夠土地及促進私人房屋發展,以滿足市民對私人房屋的需求;及
監察私人樓宇物業市場,並在有需要時,推行遏止投機活動或為消費者提供 足夠保障的措施。
建屋指標
政府的目標,是在一九九五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四月這6年期間,提供 511000個新住宅單位,包括:
·141 000個租住公屋單位。
·175000個供出售的資助單位(由4個自置居所計劃提供)。
·195000個私人房屋單位。
政策檢討
政府於十一月展開一項長遠房屋策略的檢討工作,預定於一九九六年中完成。 該項檢討會考慮政府需如何修訂現行政策,以應付公營及私營房屋方面的預測需 求,此外,並有助政府訂定至二零零六年四月的一段期間內的建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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