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和金融
管。為確保能遵守這些標準,本港在一九九二年九月,把這些標準加入銀行發牌準 則內。以海外申請人來說,所屬國家監管當局必須已經或正在採取行動確立所需的 監管能力,以符合最低標準。一九九三年二月,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 發牌準則,亦加入同樣規定。
巴塞爾委員會在一九九二年發出另一份文件,開列多項對流動資金的監管建 議,供世界銀行界監管人員考慮。根據這些建議,金管局就該局對流動資金的監管 制度進行檢討。金管局廣泛諮詢銀行業的意見後,在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推行監管 認可機構流動資金的新制度。根據新方法,一間機構流動資金的-
裕程度會按多個 因素評估,包括流動資金比率、到期失配組合、銀行同業拆放市場的借款能力、集 團內部交易、貸款與存款比例,及存款基礎的多元化程度和穩健情況。
巴塞爾委員會在一九九三年發出3份有關淨額結算、市場風險及利率風險的諮 詢文件。年內,巴塞爾委員會確定其有關淨額結算的建議,而其他兩方面風險的監 管方法則仍在檢討。
巴塞爾委員會建議制定條件,使銀行可根據該等條件獲准在雙邊關係上,把資 產負債表外工具(例如掉期交易)所引起的信貸風險,以淨額計算。為計算以淨額結 算為基礎的信貸風險,銀行的淨額結算安排必須在參與交易的每個有關管轄區,都 可合法執行。金管局諮詢過銀行業及香港律師會的意見後,將於一九九五年初公布 有關淨額結算的新政策。香港律師會認為本港的法律普遍支持淨額結算。
八月間,金管局採用了認可機構承受利率風險的新定期申報表。金管局將於一 九九五年上半年,參與國際結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有關本港 外匯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全球性調查,這項調查可為金管局提供有關認可機構所 承受市場風險的最新資料。
金管局亦正密切監察本港金融衍生產品激增的情況,以便發出衍生工具風險管 理規定的正式指引。這些指引取材自巴塞爾委員會有關文件所載列的一般原則。
鑑於物業價格急升及物業市場的投機活動,政府在一九九一年曾多次發出警 告,表示須更加審慎處理住宅按揭貸款。該年十一月,若干主要機構對這些警告作 出回應,把住宅按揭貸款比例降至估值的七成,其後迅即成為業內標準。二月間, 金管局透過業內協會向所有認可機構發出函件,建議這些機構:倘若其與物業有關 的貸款所佔總貸款比率較業內平均的四成為高,便應穩定或減低這類貸款比率,使 其增長率普遍不逾本地生產總值的名義增長率,即約15%
。
八月間,金管局、聯交所及證監會聯合公布:建議在截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或之後的會計期內,上市及非上市認可機構的帳目內須披露更多資料。聯合 公布的披露資料方案對銀行的實際盈利水平、收入和資產性質及素質、成本結構及 資金來源等資料增加透明度,顯示香港增加認可機構財政報告透明度方面的一大進 步,大大提升本港的披露資料水平,俾與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看齊。
金管局、聯交所及證監會正繼續討論在一九九五年帳目內進一步披露資料,其 中包括有關資產負債表以外風險、分部分析及現金流動表的額外資料。金管局亦會 在一九九五年中檢討資產負債表内部儲備的披露事宜。
73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