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和行政
及金融政策的政府官員,故須監察布政司署內財政科、財經事務科、工商科、經濟 科和工務科,以及金融管理局的工作。此外,財政司亦是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主 席。
財政司負責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的規定,每年向立法局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案。 財政司每年發表財政預算案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 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開支建議,在法律上生效。
中央政策組的職責
中央政策組雖然隸屬布政司署,但並非本身具有特定工作範圍的決策科。中央 政策組的職責,是深入研究複雜的政策問題、分析各項可供選擇的方案,以及提出 解決辦法。這類政策問題,均由總督、布政司和財政司交由該組處理,並按個別情 況給予指示。這些問題多屬策略性的長遠問題,或涉及政府內數個不同決策科或部 門的工作範圍。
效率促進組
效率促進組於一九九二年五月成立,向布政司負責,目的在於實踐政府向市民 提供更佳服務的承諾,以及透過籌劃、支援及監察方式,推行公營部門改革計劃, 使其更趨開明負責。
行政體制
香港政府的行政組織,由各科及部門構成,而各科均隸屬布政司署,由決策科 司級首長掌管。目前布政司署屬下的決策科有13個;而資源科則有兩個,分別負責 財政和公務員事宜。
憲制事務、教育統籌、衛生福利、政務、房屋、規劃環境地政、文康廣播、保 安及運輸等決策科的首長,直接向布政司述職,
主管資源的公務員事務科,亦歸布政司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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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科、財經事務科、工商科及工務科等決策科的首長,則直接向財政司述 職。
主管資源的財政科,亦須向財政司負責。
本港的行政體制,目前有76個部門和機構。政府部門首長負責指導其轄下部門 的工作,使有效推行已獲通過的政策;亦須向各科的司級首長負責,但若干部門屬 例外,例如核數署署長須直接向立法局主席述職,而廉政專員及申訴專員則須直接 向總督述職,以確保核數署、廉政公署和申訴專員公署的獨立地位;其他如司法部 向首席大法官負責,律政署向律政司負責,均屬例外。
為使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更為協調,布政司委員會轄下設立了7個政策小組,把 工作範圍相關的各科司級首長集合起來,共商要務。其中6個政策小組由布政司任 主席,分別為社區事務;憲制事務;地政、工務、運輸、房屋和環境保護;公務員 事務;社會服務;以及律政和保安。法律事務小組則由律政司擔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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