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和行政
分區委員會和互助委員會是於七十年代初期在全港各區設立,旨在協助推行清 潔香港運動及撲滅暴力罪行運動。
當局完成分區委員會的檢討後,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對其總數、成員、職權範 圍和涵蓋範圍作出更改,以簡化工作。分區委員會的工作是鼓勵市民參與地區事 務、協助籌辦社區活動及政府各項運動,以及就影響該分區的地方問題提出意見。
互助委員會是由大廈住戶成立的組織,目的在於改善多層大廈的保安、清潔和
管理工作。
目前,全港共有超過70個分區委員會和4000個互助委員會,為政府與基層 民提供一個既廣泛而又有效的聯絡網。
遍設於全港各區而附屬於政務處的19個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類服 務,包括:解答有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辦理作私人 用途的宣誓手續,以及把會見市民計劃、免費法律輔導計劃和租務主任計劃等個案 轉給有關部門處理。根據租務主任計劃,差餉物業估價署租務主任每周分別派駐15 個諮詢服務中心,解答有關租務問題、業主和租客的法定權利和責任事宜的查詢。 年內,各諮詢服務中心處理的個案共有14947000宗。為了加強諮詢服務,和使市 民無須親臨各諮詢中心亦可進行查詢,政務總署更設立了中央電話諮詢服務中心, 在辦公時間內提供服務。
民意代表機構之間的聯繫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在本身轄區內所執行的職責,大致相同。年內,兩個市政 局曾召開多次聯絡會議,並聯合舉辦一些活動。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與各區議會保持密切聯繫。每個市區區議會均有一名代表 進入市政局。新界方面,每個區議會不但有一名代表進入區域市政局,而且在區域 市政局屬下的地區委員會,也納入各區區議員。透過這些途徑,市政局和區域市政 局經常就有關各區的事務,徵詢區議會的意見。
新界各區議會與鄉議局的關係非常密切,各鄉事委員會主席不但身兼鄉議局的 當然執行委員,新界各區議會亦為他們預留席位。
鄉議局主席和兩名副主席亦兼任區域市政局當然議員,因此區域市政局與鄉議 局得以建立正式的聯繫。
由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的立法局會期起,兩個市政局和鄉議局均成為功能組 別,各自推選一名議員進入立法局。
選舉制度
選民總名冊
大部分居民均有權在立法局的分區選舉,以及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的 選舉中投票。幾乎所有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或於過去7年通常在香港居住 的人士,均有資格申請在其所住選區登記為選民。申請人申請登記時應通常在香港 居住。雖然當局在每年四月至六月期間舉行選民登記運動,但市民亦可以在全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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