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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制和行政

委員會完成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後,便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條例草案審議 委員會會於所研究的條例草案頒布後,或者按照內務委員會的決定而解散。

事務委員會

立法局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負責審議和監察政府政策事宜,包括:公共及新 界事務、憲制發展、經濟及公用事業、教育、環境事務、財政稅務及金融事務、衛 生、房屋、資訊政策、地政及工程、司法行政及法律、人力、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 工、文康廣播、保安、貿易及工業、交通,以及福利。

除主席和當然議員外,各議員可參加任何事務委員會。事務委員會的主席和副 主席由委員會成員互選產生。委員會除了自行舉行會議外,還與政府高層官員和關 注團體開會,聽取他們的意見,

事務委員會可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個別問題,並向事務委員會報告。事務委 員會和轄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一般都公開進行。

專責委員會

立法局可委出專責委員會,負責深入研究各有關事項或條例草案。成立專責委 三員會,目的在於讓議員透過小組形式,研究某些複雜問題,並把研究結果和有關建

議向立法局報告。年內,立法局並無成立專責委員會。

立法局議員辦事處

立法局議員辦事處是指立法局非官方議員的辦事處。

一九九二年十月之前,此辦事處稱為行政立法兩局(非官方)議員辦事處,其功 能之一,是作為行政立法兩局議員之間的橋樑。在兩局非官方議員身份不再重疊, 行政局議員隨而退出辦事處後,立法局議員辦事處繼續發揮作用,以便立法局議員 與行政局議員,及與市民之間互相溝通

立法局全體非官方議員,在香港的行政事務上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議員審議 及制定法例、批准政府開支、監察公共行政的成效,以及考慮市民的申訴和意見。

一九九三年,立法局議員繼續進行其發展立法局正式委員會制度的工作,以便 有效處理立法局的事務。目前,立法局的內務委員會、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以及 事務委員會,均已成為立法局的正式委員會。

議員推行處理申訴的制度,讓市民可就政府政策、決定及辦事程序所引起的問 題提出意見或尋求解決辦法。每周均有數位議員輪值,監察該制度的運作情況,以 及聆聽前來辦事處的代表團提出意見。

此外,每日亦會有一位值勤議員當值兩小時,與那些希望和議員討論其申訴的 人士會面。議員會因應政府的政策和程序,研究有關個案,若認為申訴有理,便會 請政府有關部門重新考慮引致申訴的決定,或檢討有關程序;倘認為有需要改變政 策或法例,議員會向布政司署的有關決策科提出建議。關乎政策或極具重要性的事 項,會交由適當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作進一步研究。議員亦可就有關問題本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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