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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本地工人再培訓

一九九二年十月成立的僱員再培訓委員會,乃一個法定組織,負責推行僱員再 培訓計劃。該計劃為年紀較大、因本港經濟轉型而失業的工人,舉辦特別設計的課 程,使他們有機會學習新技術,以便尋找工作。修讀日間課程的工人,每月所獲發 的訓練津貼可達3,400元;修讀夜間課程的工人,每日則可獲發30元。迄年底,已 有6900名工人獲得再培訓。這項計劃的經費,部分來自政府所注入的3億元,其餘 則來自輸入外地技術勞工的僱主所繳交的徵款。多間機構,包括職訓局在内,均有 提供再培訓課程。該計劃亦鼓勵僱主向工人提供在職訓練

學徒訓練計劃

學徒制度條例監管42個指定行業的技工及技術員的訓練工作。年齡介乎14至 18歲的學徒,如任職指定行業但未受過完整的學徒訓練,均須與僱主簽訂學徒合 約,並把合約送交學徒事務專員(即職訓局執行幹事)登記。至於受僱於非指定行業 或18歲以上的學徒,亦可自願登記。學徒訓練通常為期3至4年,但學徒如在簽訂 學徒合約前曾取得有關資歷,例如已完成基本技術課程,則可獲豁免第一年的學徒 訓練。

香港學徒事務署負責向學徒的僱主,提供意見及協助,其屬下的學徒督察會定 期到學徒的工作地點視察,確保學徒能得到適當的訓練;他們亦協助調解已登記__ 徒合約所引起的糾紛,以及確保學徒有在理工學院或工業學院,修讀所需的工業教 育課程。該署亦為有意接受學徒訓練的求職人士,提供免費的學徒就業輔導服務 一九九三年,登記的學徒合約有4266份,其中技工學徒合約佔3664份,技術員學 徒佔602份。這些合約中有914份屬非指定行業。年底時,接受訓練的學徒共有 8996名。

弱能人士職業訓練

本港目前共有6間技能訓練中心,負責為弱能人士提供訓練,協助他們日後在 社會就業,或修讀一般工業教育和訓練課程。這6間中心,3間隸屬職訓局,另外3 間由志願機構開辦,共提供訓練名額840個,其中358個兼具宿位。

職訓局亦提供輔助服務。職業評估組負責評估個別弱能人士的潛能,幫助他們 選擇合適的訓練課程。該組採用國際認可的測驗,並利用專為本港工業技能需要而 設計的工作樣本,進行評估工作。所有特殊學校畢業班的輕度弱智學生,均須參加 一項為期一周的職業評估計劃,但複雜的個案則可能需時8周完成,以便進行較詳 細的評估。

輔助器材及資源中心負責設計及製造特別器材,以提高弱能人士的訓練成效, 改善他們的就業機會,以及增加生產力。該中心亦有提供有關職業康復資源的資 料,供弱能人士及從事職業康復工作的專業人士使用。

督學組就行政、課程發展、教學方法、訓練標準等問題,向技能訓練中心提供 意見。此外,又為工業學院及訓練中心的弱能學員提供輔導服務。該組與勞工處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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