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九月,參加「學校管理新措施」的學校數目增至127間。「學校管理新措施,始於 一九九一年,目的在於賦予官立及資助學校的校董會更大決策權及靈活性,用以運 用資源,但學校須按照更嚴謹的程序來策劃、推行及評估各項活動。年內,學校管 理新措施諮詢委員會編訂學校行政守則及其他參考資料,並定期向各校校長及教師 派發通訊,告訴他們學校管理新措施的發展情況。六月舉辦的學校管理新措施展 覽,吸引1500人參觀,其後又舉辦了4次地區展覽。
高等教育院校的管理組織
每間高等教育院校均按所屬條例規定,設有本身的管理架構。各間院校都有一 個管理組織(稱為校董會)和一個負責規管學術事務的組織(稱為教務委員會、教務議 會或教務會),而部分院校有3個組織:管理組織、行政組織和處理學術事務的組 織。
有關條例授權總督委任各個校董會的主席,以及指定數目的成員,這可確保校 董會的成員組合均衡,包括工商界和學術界人士。
教育資助
一九九三至九四財政年度,教育方面經核准的公共開支達252.98億元,佔政府 經常總開支21%和非經常開支5%。資助小學或中學約90%的建設成本、高等教育 院校校舍差不多全部建設成本、小一至中三教學方面的全部經常費用,以及中四至 二 學位程度課程約85%的經常費用,均由公帑承擔。另有私人方面的教育用款,其數 額雖不能確定,但數目必然龐大。
非牟利幼稚園可獲退還所繳交的租金和差餉,貧困的幼稚園學生家長則可申請 減免學費。由於官立及資助小學不乏學位,私立小學和這些小學的學生均不獲政府 資助。但一些私立中學可透過兩項計劃獲得政府資助。根據直接資助計劃,所有達 到規定標準的私立中學可獲經常津貼,該項津貼是按資助學位的成本和有關學校所 收取的學費計算。此外,透過買位制度,政府向私立中學購買學位,以彌補官立和 資助學校學位的不足,而買位中學則獲經濟資助,藉以提高水準。
當局與辦學團體簽訂私人合約,把土地批給辦學團體興建資助學校,而只收取 象徵式的地價。但設於房屋委員會轄下屋邨的學校則屬例外,這些學校辦學團體 根據其與房屋委員會簽訂的租約興辦的。達到規定標準的國際學校,亦有可能以象 徵式地價獲當局批地建校。
一月,顧問經進行3年的發展工作後,交付了一系列為資助教育而設計的相關 電腦模式。規劃人員採用這些財政模式,評估實施不同政策方案所需的資源,以協 助他們制定政策。
學生經濟補助計劃
學生資助辦事處管理多項資助計劃,這些計劃可盡量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 難,而喪失接受教育的機會。該辦事處亦管理數項獎學金計劃,向學業成績優異的 學生頒發獎學金。各項計劃的詳情載於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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