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
一九九三年三月,南韓當局對本港公司展開另一項反傾銷調查,有關產品為中 國生產而經香港轉口的碳酸鈉。其後,南韓決定向有關產品徵收最終反傾銷稅,為 期3年,由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澳洲當局向由香港進口的透明浮法玻璃展開反傾銷調查。 調查工作仍在進行。
貿易署
香港對外通商關係,由貿易署負責。貿易署亦執行各項貿易政策及協議,並辦 理進出口簽證和產地來源簽證。一切貿易政策事宜,均由貿易諮詢委員會和紡織業 諮詢委員會,向貿易署署長提供意見;兩個委員會均由總督委任,並由工商司出任 主席。
貿易署轄下設有5個部門,其中3個部門負責處理:本港與各地區貿易夥伴的雙 邊貿易關係,工作包括:展開貿易談判、實施紡織品協議、搜集及發布資料,使本 港認識到可能影響本港對外貿易的種種發展,尤其是有關本港主要市場,在貿易政 策上所採取可能影響本港的政策及措施。這3個部門中,一個還須負責處理區域經 濟合作、貿易署簽證制度電腦化及電子資料聯通工作。第四個部門負責本港對外的 多邊貿易關係,例如參與關貿總協定及多纖協定的談判。第五個部門則負責執行紡 織品出口管制制度、一般服務、產地來源簽證、非紡織品進出口簽證,以及食米管 制方案等。
貿易署的工作得到香港政府8個海外事務處協助;這些海外事務處由工商科管 理。
香港政府駐海外事務處
由工商科管理的日內瓦、布魯塞爾、華盛頓、紐約、三藩市、多倫多及東京的 香港經濟貿易事務處,主要負責保障和促進香港在海外的經濟和貿易利益。駐倫敦 的香港政府辦事處,亦負責促進香港的經濟。各海外事務處地址,載列於附錄6。
駐日內瓦事務處代表香港,以締約成員的身分參與關貿總協定。該事務處除參 與關貿總協定的日常事務外,亦參與一九八六年九月開始的多邊貿易談判(通稱烏拉 圭回合談判)。該事務處亦負責處理香港對瑞士的貿易關係。
駐布魯塞爾事務處代表香港爭取及促進在歐洲委員會、歐洲共同體各成員國(英 國除外)、土耳其、捷克共和國、斯洛伐克共和國、匈牙利、波蘭及其他中歐、東歐 國家等的經濟、貿易及公共關係利益。由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開始,該事務處接管 香港對奧地利和芬蘭、挪威、瑞典等北歐國家的貿易關係。
香港對英國的貿易關係,由駐英辦事處負責。同時,該辦事處亦負責密切留意 英國方面對香港可能有所影響的經濟及政治發展、增進當地人士對香港事務的了 解,以及在英國提高香港的形象。為此,駐英辦事處與英國的工商界、政要人物和 傳播媒介保持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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