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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聯合聲明的實施
開發平均成本,由土地委員會負責調整。一九九二至九三財政年度所議定的款額, 為每平方米3,950元。香港政府分得的地價收入,均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於本 港的公共工程和土地開發。屬於日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部分,則存入一個 由土地委員會中方所成立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基金的信託基金內。該基金 是按照一個投資委員會所發出的指示及所提供的意見管理。投資委員會的成員,包 括本地的知名銀行家和香港政府所選派的一名金融專家。在一九八五年五月廿七日 至一九九二年九月三十日期間屬於日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部分,已有超過 342.23億元存入基金內。
基本法
根據聯合聲明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將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內列明。經過為期五年的 審議和諮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一九九零年四月頒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同 時頒布的還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和區徽圖案。基本法將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開始生效;基本法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各項制度,並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 可享有高度自治權。
法律改編
反映聯合聲明附件一第七段的基本法第八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香 港原有的法律,除與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 均予以保留。因此,當局必須檢討香港的法律,若有必要,更須作出修訂以確保與 基本法相符,從而使有關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繼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生 效。中英雙方在聯合聯絡小組第十七次會議(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上就改編法律的諮 詢原則達成協議,而檢討工作亦已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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