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2 — Page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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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撲滅罪行和維持治安,是香港政府首要的任務之一。由布政司擔任主席的撲滅 罪行委員會,年內就公眾關心的事項及改善治安的措施,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皇家香港警察隊負責防止和偵查罪案,以及執行維持治安的工作,自一九九二 年四月起,警隊再度負起在邊境堵截非法入境者的全部職責。

人民入境事務處負責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執行檢查工作及採取有關的行動,旨在 揭破非法入境者,對維持治安和法紀有重大貢獻

在對付販毒活動方面,警方與香港海關保持緊密合作。香港海關亦與海外的海 關部門保持聯繫,同時在對付走私活動及執行版權條例方面,擔負重要的任務。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負責執行防止賄賂條例,並加深市民對貪污禍害的認

識。

懲教署負責執行刑罰制度、推行懲教及善後輔導計劃。該署亦負責管理6個越 南入境者羈留中心。

消防處負責提供防火方面的意見,以及執行滅火和救援工作。此外,該處亦提 供主要的救護車服務。

撲滅罪行委員會

一九九二年,撲滅罪行委員會繼續就打擊罪行的措施提供意見;經審議的事項 包括研究採取甚麼措施對付有組織及嚴重罪案、三合會滲入學校問題、青少年罪 行、金飾及珠寶店搶劫案,以及管制護衞行業;此外,委員會亦鼓勵社會人士積極 參與撲滅罪行的工作和活動。

有組織犯罪條例草案已於一九九一年八月以白紙條例草案形式公布,以便諮詢 公眾人士的意見。根據從市民收集到的意見,撲滅罪行委員會同意必須把該條例草 案修訂改良,成為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在七月十五日提交立法 局審議。該條例草案的目的,是透過制定多項條文,包括加強調查權力及加重刑 罰,藉以有效地對付有組織罪行(包括打擊三合會)及其他嚴重罪行。在條例草案提 交立法局後,有關方面向區議會及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介紹條例草案的內容。立法 局轄下一個專案小組現正詳細研究該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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