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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此外,房委會亦在設備齊全的屋邨中興建大量其他單位,以供商業用途,例如 用以經營商店、餐廳酒樓、銀行及停車場等,以及供政府部門和福利機構作辦事處 之用。
有關房屋數目和居住人數的詳情,見附錄卅三。
房屋委員會
房屋委員會由多個機構演變而成,於一九七三年四月一日根據房屋條例成立。 房委會自一九八八年四月一日進行改組後,已取得獨立的財政自主權,因而可 以靈活地處理政府「長遠房屋策略」所訂定的優先事項。
房委會負責就公營房屋政策事宜向總督提供意見,並透過其行政部門房屋署規 劃及興建租住的公共屋邨、出售的居屋苑和臨時房屋區
房委會亦管理全港的公共屋邨、居屋苑、臨時房屋區、臨時安置所、分層工廠 大廈和附屬商業設施。同時,還負責執行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和自置居所貸款計 劃,並替政府清理土地、防止和管制僭建寮屋,以及不斷改善寮屋區的居住環境。
房委會的委員,全部由總督委任,任期兩年。
房委會主席一職由非公職成員出任,並由20名其他非公職委員及4名職責與房 屋事務有關的公職委員加以輔助。此外,還有小組委員會委員30名,分別擔任一個 或多個專責處理各種房屋事務的小組委員會的成員。房委會和小組委員會多名委 員,同時兼任立法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新界鄉議局或區議會議員,部分委員 則兼任分區委員會與互助委員會委員,為本港社會服務
整體來說,由於這些委員在社會服務方面均富有經驗和有足夠代表性,且在某 些範疇具備專業知識,因此,在制訂公屋政策時,都能集思廣益,提出精闢的意 見。
一九九一年四月,房委會首次舉行周年公開會議,讓公眾人士和新聞界有機會 目睹房委會如何開會議事。由同年九月開始,所有定期大會都會公開舉行。
除上述8個常務小組委員會外,還有一個專門負責九龍城寨清拆事宜的特別委 員會。該專責小組委員會在一九八七年一月成立,至今仍繼續執行工作。
此外,房委會又成立了4個專責小組委員會,分別負責研究「夾心階層」的房屋 需求、檢討私營機構對房屋建設的貢獻、檢討公屋住戶租金政策及編配標準,以及 研究出售合適租住單位給現時租戶的可行性。這數個專責小組委員會的工作,部分 已在年內完成,其餘也快將完結。
房委會須自行負責本身的財政和管理事宜,並繼續為市民提供租金廉宜、價錢 合理的居所。根據房委會與政府在一九八八年四月起實行的財政安排,政府會繼續 確保房委會獲得資金,以推行「長遠房屋策略」中各項房屋計劃。
截至一九九一年三月卅一日為止,政府在房屋方面的資本投資和撥款約達997 億元,其中包括永久資本243億元、對住宅樓宇的撥款 661 億元,以及在非住宅樓宇 方面所佔的權益9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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