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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署長負責依照3份白皮書所訂的目標,推行政府的社會保障和社會 福利政策。該3份白皮書即為一九七七年發表的「群策群力協助弱能人士更生白皮 書」,一九八一年發表的「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白皮書」,以及一九九一年發表的「跨 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
在社會福利政策方面,政府諮詢下列兩個委員會的意見: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 提供社會福利方面的意見,而康復服務發展協調委員會則提供康復服務方面的意 二見。這些委員會的成員均由總督委任,主席則由非官方人士出任。
在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與非政府機構緊密合作。這些機構大部分是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機構。有關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詳情,見附錄卅二(甲)。
為了確保社會福利政策在九十年代仍能應付本港的需要,總督於二九八九年十 月宣布政府會聯同受資助福利機構,檢討本港的社會福利服務。當局後來成立了一 個由衛生福利司擔任主席的工作小組,負責檢討社會福利各項服務的範疇,以及草 擬一份說明福利服務未來發展計劃的白皮書。這次檢討的範圍,包括屬於衛生福利 司職責範疇的各項社會服務,但不包括康復服務,因為康復服務的發展一向是根據 另一份白皮書進行的,而諮詢網絡亦有所不同。
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已於一九九一年三月發表。對將來提供的福 利服務具有影響的各種人口變化、社會、經濟及政治因素,書中都有解釋。此外, 白皮書也講述了社會福利服務的主旨,並為政府的政策訂立目標和策略,以便發展 和改善為家庭、兒童及青年、老人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發展跨越九十年代的社會 保障與支援服務
在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本港的福利服務續有增加及改善,以應付社會不斷轉 變的需求。政府在這方面的開支共57.6億元,增幅為16%。
社會福利署於一九九一年年底,把標準開支津貼制度推展至24項服務。
為了應付因老人人口上升而不斷增加的需求,護理安老宿位的標準規劃比率已 由每1000名老人8個修訂為11個。同樣,老人中心的規劃比率修訂為每3000名老 人一間,老人服務中心與日間護理中心則修訂為每個行政區一間;另外還有附帶規 定,即為每25000名左右的老人額外設立中心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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