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港島、九龍、新九龍和新界部分市鎮地區的土地買賣紀錄,均存於香港的田土 註冊處。新界其餘地區的土地買賣紀錄,則分別存於新界各分區地政處。在進行土 地買賣手續之前,應先行查冊,以確定物業的業權。年內市民進行查冊的次數達 2 604 294次,而向田土註冊處註冊的文件則有673 400份;一九八九年的查冊次 數及文件註冊份數分別為2470614次及602529份。年底時,記錄在案的業主共有 1 320 271人,比上一年增加107271人。
年內繼續推行田土註冊電腦化辦法。香港田土註冊處紀錄咭的資料,由一九八 六年十一月起輸入電腦,預料這項工作可於一九九一年九月完成。該處將於一九九 一年年初以一部具備更大功能的電腦取代現有電腦,藉以提高儲存量,以及為日後 可能在新界推行有關的註冊電腦化辦法作好準備。
田土科轄下的擬訂契據及法律諮詢組就所有政府土地買賣及有關事宜,為政府 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該組負責政府契約的簽發、續期、更改和註銷等事宜。其他 職責包括釐定和登記有關出售、批租和交換政府土地的條件;登記業主立案法團; 分攤地稅和補地價及追繳稅。此外,該組亦為房屋委員會擬訂居者有其屋計劃樓 宇的轉讓契據及辦理有關事務,並就無續期條款政府契約的延期、在私人樓宇內作 住宅用途的政府單位的買賣、私校免息貸款的按揭,以及購置物業作公務員宿舍和 安老院等事宜,向財政司立案法團提供同樣服務。
有關田土註冊的統計資料,見附錄卅四。
測量與製圖
屋宇地政署測繪處所負責的工作,包括劃定所有現設或新建土地發展的地界, 並予以記錄;在全港各地設立及維持測量控制系統;繪製各種比例的地圖,以 利土地行政,並供各項工程和政府用途;管理土地資料;以及保存全港的土地紀錄 冊。
土地測量控制系統,即範圍遍及全港的平面及高程控制測量網,業已設立並保 持高度準確性。這些系統為地籍(物業界址)測量、地形繪圖測量、工程測量及其他 測量工作,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控制點。
測繪處一項重要職責,是為市民及政府進行地籍測量,以劃定物業的界址。該 處存有一套載錄全港所有已批租土地及政府土地界址的詳細繪圖。土地業權人可繳 付費用,申請重新劃定私人地段的界址,以便進行重建。
測繪處所繪製全港各區的地圖,一向以來均為香港的行政、規劃及發展工作提 供重要的輔助。該處繪製的地圖,以大比例(1 : 1 000)的基本地形圖(3000張)最為 精確,並且是其他所有地圖的根據。較小比例的地圖,計有1:5000(160張)、 1 : 20 000 彩色地圖(16張)、1:50000彩色地圖(2張)數款;最小比例的則有 1:100000及1:200000 兩款,各有一張。測繪處又為港九市區和新界部分地區繪製 兩套單色的街道圖,比例分別為1:10000及1:15000,作為編製「香港街道與地 方」指南的根據,並供作其他特別用途;這本指南備受市民歡迎。由於市民對郊區地 圖(6張)及導遊地圖的需求仍然殷切,測繪處不斷檢討其設計及內容,務使日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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