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0 — Page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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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房委會就公營房屋政策事宜向總督提供意見,並透過其行政部門(房屋署)規劃 及興建公共屋邨、居屋苑和臨時房屋區,供多類人士入住。

房委會亦管理全港的公共屋邨、居屋苑、臨時房屋區、平房區、臨時安置所、 分層工廠大廈和附屬商業設施。同時,還負責執行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和自置居 所貸款計劃,並替政府清理土地、防止和管制僭建寮屋,以及策劃和統籌寮屋區改 善工作。

房委會每3個月開會一次,檢討轄下8個常務小組委員會的工作。各常務小組委 員會獲授權力,分別負責處理編制與財務、建築、房屋管理與行動、居者有其屋、 發展、商業樓宇、投訴及租務上訴等事宜。此外,遇有重要房屋問題須特別處理 時,房委會亦會召開會議商討。

除上述8個常務小組委員會外,還有一個專門負責九龍城寨清拆事宜的特別委 員會。該專責小組委員會在一九八七年一月成立,至今仍繼續執行工作。此外,又 成立了4個專責小組委員會,分別負責研究「夾心階層」的房屋需求,檢討私營機構 的建屋數量,檢討公屋住戶租金政策及編配標準,以及研究出售合適租住單位給現 時租戶的可行性。

房委會主席一職由非公職成員出任,並由20名其他非公職委員及4名職責與房 屋事務有關的公職委員加以輔助。全部委員均由總督委任。此外,另有小組委員會 委員31名,擔任一個或多個小組委員會的委員。房委會和小組委員會多名委員,同 時兼任立法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新界鄉議局或區議會議員,部分委員則兼任 分區委員會與互助委員會委員。由於這些委員在社區服務方面均富有經驗和有足夠 代表性,且在某些範疇具備專業知識,因此,在釐定公屋政策時,都能以認真的態 度,提出批評性的意見。

房委會須自行負責本身的財政和管理事宜。根據房委會與政府在一九八八年四 月一日起實行的財政安排,政府會繼續確保房委會獲得資金,以推行「長遠房屋策 略」中各項房屋計劃。至於房委會方面,則須繼續有效地運用資金,為市民提供租金 廉宜、價錢合理的居所。

截至一九九零年三月卅一日為止,政府在房屋方面的資本投資和撥款約達809 億元,其中包括永久資本186億元、對住宅樓宇的撥款540億元,以及在非住宅樓宇 方面所佔的權益83億元。

在一九八九至九零財政年度,房委會轄下租住樓宇的經常開支總額達43.81億 元,大部分用於管理和維修屋邨,而租金總收入為36.39億元,即有7.42億元的赤 字。出現赤字的主要原因是舊型屋邨租金偏低,不足以支付管理費和昂貴的維修及 改善工程費用。房委會利用非住宅樓宇的收入來彌補部分赤字;同期內非住宅樓宇 方面在分期攤銷資產折舊及支付政府永久資本的利息和向政府繳付50%的溢利後, 所得的盈餘為2.89億元。

房委會動用71.91億元進行各項建設計劃,其中49.91億元(69.4%)從房委會的 資金中撥出,餘下的22億元(30.6%)則由政府從補-

注資中撥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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