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署繼續竭力解決露宿者的問題。當局已撥出社會福利津貼給一間臨時 庇護中心和一間日間收容中心,以便為露宿者提供臨時居所和其他輔助服務。在衛 生福利科領導下,當局成立了一個由政府多個部門代表組成的露宿者問題統籌委員 會。其後當局獲得香港賽馬會慈善)有限公司撥款230萬元,並根據上述委員會所 提出的建議,着手設立第二間市區宿舍,為無家可歸的人,包括露宿者,提供較長 期的住所
。
社會福利署負責提供多項兒童福利服務。保護兒童課負責處理虐待兒童個案。 領養課負責辦理本港居民和海外人士的領養申請,領養對象包括孤兒、棄嬰以及可 供領養的兒童。中央寄養服務課負責推廣本港的寄養服務。監護兒童事務課則負責 就家事法庭或最高法院原訟庭所審理的監管/監護案件,執行法定監管或照顧職責。 竹園兒童院和沙角兒童院負責為8歲以下的兒童提供臨時照顧服務。
除社會福利署所進行的工作外,受資助福利機構亦透過其所主辦的兒童院、男/ 女童院及宿舍、寄養服務和兒童之家,提供兒童住宿服務。
本港的幼兒中心,專為照顧6歲以下的兒童而設。幼兒中心必須遵守幼兒中心 條例和規例所訂的標準,同時均須註冊以及接受視察。年底時,日間幼兒中心共有 名額31828個,而留宿幼兒中心則提供宿額632個。為滿足家庭不斷轉變的需求, 當局現正以試驗計劃形式試辦多類新設的幼兒服務。入息微薄,而子女有需要接受 幼兒中心照顧的家庭,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援助,以繳付幼兒中心的費用。年底 時,共有7800名兒童接受資助。社會福利署於一九九零年九月對學前服務繳費資助 計劃加以改善,使更多低入息家庭可獲得更高額的資助。
家庭生活教育的目的,在於改善家庭生活質素,促進人際關係以及加強社會意 識,避免引起家庭破裂及社會問題。一九九零年家庭生活教育宣傳運動的對象是十 多歲的青少年及其父母,以「父母之道就是愛」為主題。當局透過電視、電台、海報 以及有關父母與子女溝通的小冊子等媒介進行宣傳活動,並舉辦全港填詞歌唱比 賽。為支援中央的宣傳運動,各區的社會工作者還舉辦各項宣傳與教育活動。家庭 生活教育資料中心透過向社會工作者提供視聽器材和資料,在支持他們推行宣傳和 教育工作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
當局於一九九零年年底完成家務助理服務需求研究,並利用研究結果作為日後 發展此項服務的依據。4個家庭服務中心在十二月展開家務指導服務,向受指導人傳 授打理家務和照顧幼兒的技巧,從而幫助有關家庭自力更生。
醫務社會工作服務
政府醫院和診療所共設有105個醫務社會服務組,每組均有醫務社會工作員當 值,為病人和弱能人士及其家屬提供醫務社會工作服務,以協助他們應付因疾病及 傷殘而引起的個人及家庭問題。精神健康條例的新規條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廿九日 實施後,精神科醫務社會工作員便須執行新的法定職務,包括監管在有條件制約下 獲准出院的病人、處理監護個案及呈交精神健康覆查審裁處的個案。為應付這些新 職務,社會福利署已增設若干職位,以確保能夠提供有效率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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