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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署署長負責依照3份白皮書所訂的目標,推行政府的社會保障和社會 福利政策。該3份白皮書即為一九七七年發表的「群策群力協助弱能人士更生白皮 書」,一九七九年發表的「進入八十年代的社會福利白皮書」,以及一九八一年發表的 「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白皮書」。
在社會福利政策方面,政府亦諮詢下列兩個委員會的意見:社會福利諮詢委員 會提供社會福利方面的意見,而康復服務發展協調委員會則提供康復服務方面的意 二見。這些委員會的成員均由總督委任,主席則由非官方人士出任。
在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與非政府福利機構緊密合作。這些機構大部 分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機構。(參看附錄卅二(甲))。
社會福利署於一九九零年年底,把標準開支津貼制度推展至21項服務,並將於 一九九一年年初提供撥款,把標準開支津貼制度推展至另外3項服務。
在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本港的福利服務續有增加及改善,以應付社會不斷轉 變的需求。政府在這方面的開支共49.46億元,增幅為20%。
為了確保社會福利政策在九十年代仍能應付本港的需要,總督於一九八九年十 月宣布政府會聯同受資助福利機構,檢討本港的社會福利服務。當局後來成立了一 個由衛生福利司擔任主席的工作小組,負責檢討社會福利各項服務的範疇,以及草 擬一份說明福利服務未來發展計劃的白皮書。這次檢討的範圍,包括屬於衛生福利 司職責範疇的各項社會服務,但不包括康復服務,因為康復服務的發展一向是根據 另一份白皮書進行的,其諮詢網絡亦有所不同。
工作小組於一九九零年一月中展開工作,並於九月初發表白皮書初稿,徵詢市 民的意見。三個月的諮詢期結束後,工作小組曾就市民的意見進行評估,並對初稿 的內容作適當的修改。
工作小組亦會徵詢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對白皮書初稿的意見,並在提交立法局 之前,將初稿呈交總督會同行政局審議。最後,政府會於一九九一年年初正式發表 一份白皮書,詳列政府在九十年代及以後在社會福利服務方面的發展方針。
為了加速提供護理安老院宿位,以應付不斷增加的需求,當局除了興建正式的 護理安老院外,還致力在公共屋邨的安老院設立護理安老部。第一間附設護理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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