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9 — Page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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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聯合聲明的實施

根據聯合聲明附件三第六段的規定,香港政府從土地交易所得的地價收入,在 扣除開發土地的成本後,將由香港政府和日後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均分。每年的土地 開發平均成本,由土地委員會負責調整。一九八九至九零財政年度所議定的數目, 是每平方米2,390元。香港政府分得的地價收入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於公共工 程和土地開發。屬於日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部分,存放在一個由土地委員 會中方所成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基金內;基金的管理按照一個投資委員會 的指導和所提意見下進行。投資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本地的知名銀行家和香港政府 所派的一名金融專家。在一九八五年五月廿七日至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期間屬 於日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部分,已有超過164.85億元存入基金內。

基本法

根據聯合聲明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將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內列明,而這些方針政策 將維持50年不變。中國政府在一九八五年委任了一個由內地委員和香港委員組成的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擔任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此外,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亦告成立, 成員全是有廣泛代表性的香港人士,就基本法草案徵集港人意見。

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於一九八八年四月公布後,基本法諮詢委員會隨即展 開為期5個月的諮詢工作。各界人士在諮詢期間提出的意見,很多都反映在一份修 訂草案內,修訂後的草案由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於一九八九年二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其後,人大常委會便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草案)」,以便進一步徵詢意見。

基本法草案第二稿的諮詢期原定在七月底結束。正如第一次諮詢期一樣,基本 法起草委員會的一批內地委員於四月訪港,聽取各界人士對基本法草案的意見。

可是,由於六月初在中國發生的事件,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和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的工作暫時停頓。基本法草案第二稿的諮詢工作到七月底才恢復進行,而諮詢期則 延長至十月底才結束。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5個專題小組於十二月再度開會,討論應如何根據第二次 諮詢期所收到的意見修改基本法草案第二稿,並商定政制小組將於一九九零年一月 再次召開會議。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將於一九九零年二月舉行全體大會,審議基本法 的最後定稿。接着,這份定稿便會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預期人大將於一九九零 年春正式頒布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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