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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分區委員會和互助委員會是地方行政計劃重要的一環,早於七十年代初期在全 港各區設立,旨在協助推行清潔香港及撲滅暴力罪行運動。每個分區委員會的服務 對象,約有4至5萬人,成員由政府委任,來自社會各階層。互助委員會是由大廈住 戶成立的組織,目的在於改善多層大廈的保安、清潔和管理。目前,全港共有125 個分區委員會和4323個互助委員會,為政府與基層居民提供一個既廣泛而又有效的 聯絡網。

民意代表機構之間的聯繫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與各區議會保持密切聯繫。每個市區區議會均有一名代表 進入市政局。新界方面,每個區議會不但有一名代表進入區域市政局,而且在區域 市政局屬下的地區委員會,亦包括各區區議員在內。透過這些途徑,市政局和區域 市政局經常就有關各區的事務,徵詢區議會的意見。

新界各區議會與鄉議局的關係非常密切。鄉議局是代表新界原居民的法定諮詢 組織,新界各區議會都為身兼鄉議局當然執行委員的鄉事委員會主席預留席位。

由於鄉議局主席和兩名副主席兼任區域市政局當然議員,區域市政局藉此與鄉 議局建立正式的聯繫。此外,區域市政局的委任議員中,有3名是來自鄉議局,以 確保與新界原居民保持密切的關係。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在本身轄區內所執行的職責,大致相同。年內,兩個市政 局曾召開聯絡會議,並聯合舉辦一些活動,其中每年一度的花卉展覽,是由兩個市 政局舉辦,安排在各自的轄區內隔年輪流舉行。至於保持香港清潔委員會的工作, 亦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聯合策劃。

目前,全港各區議會分成10個選舉團組別,每組選出一名議員進入立法局。市 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則各自成為一個選舉團組別,分別推選一名議員進入立法局。

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區議會的選舉制度

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的選舉,是以地域劃分的選區制度為基礎,大部 分居民均享有選舉權。幾乎所有2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或於申請登記前在香 港住滿7年的居民,均有資格申請在其所選區登記為選民。選民登記屬自願性 質,當局在每年八、九月間舉行選民登記運動,不過市民亦可以在年内任何時間申 請登記為選民。截至年底,選民登記冊上有選民1597567名,與所估計366萬有資 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比較,約佔43.6%。這些登記選民中,有1013759人可在市政 局轄區內舉行的市政局選舉和區議會選舉中投票;其餘583808人可在區域市政局轄 區內舉行的區域市政局選舉和區議會選舉中投票

區議會選舉共有選區157個,計有87個隸屬市政局的10個地區,70個隸屬區 域市政局的9個地區。市政局選舉則有選區15個,每一選區由該局轄區內若干個區 議會選區組成,均只有一個議席。至於區域市政局,則有12個選區,每一選區由該 局轄區內數個區議會選區組成,均只有一個議席。現時,全港共有264名民選區議 員,15名民選市政局議員,以及12名民選區域市政局議員。

選民只可在所登記的選區內投票,但可成為任何選區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或 區議會的候選人,只要該人獲提名前已在本港住滿10年,而提名又獲該選區內10名 選民支持即可。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的選舉,均由得票最多者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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