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8 — Page 23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196

運輸

港口內共設有71個繫泊浮筒,由海事處負責管理和維修,以供船隻在海上裝 卸貨物。繫泊浮筒分為「甲」類和「乙」類,分別適用於長度不超過183米和137米的 船隻停泊。這些繫泊浮筒包括多個特別構造的颱風浮筒,使輪船在熱帶氣旋襲港期 間仍可繫穩,有助於提高工作效率及減低操作成本。

西面檢疫碇泊區為抵港的船隻,提供24小時入境檢查及檢疫服務。東面檢疫 碇區提供這些服務的時間,只限於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而且檢疫服務還須事先 向港口通訊中心提出申請。有關船隻亦可利用無線電訊,預先申請辦理上述服務。

硬性規定船隻須僱用領港員導航的計劃,正在本港分期實施。現時實施的一 期,適用於所有總註冊噸位達5000噸以上的船隻,以及在若干情況下噸位較小的 船隻。最後一期的計劃,預算在一九八九年實施,屆時所有總註冊噸位達1000噸 或以上的船隻在領港區航行時,亦須僱用一名本港持牌領港員,負責導航工作。

所有持牌領港員都是香港領港會的會員,該會是一個商營機構,所經營的業務 須遵守領港條例的規定,並由海事處處長出任的香港領港總監予以監督。

本港沿岸水域内全部導航浮標,都符合國際燈塔管理局協會海上浮標系統的標 準;在主要航道上的浮標都有燈光照明,並裝有雷達反射器。當局又不斷改善海港 和進出口航道的導航指標,以確保船隻航行更加安全。

港口通訊中心全日都派有專業人員駐守,負責控制監察本港水域內的船隻活 動;該中心並裝有各種通訊系統、高頻率無線電話、電傳打字機、電話及圖文傳真 機。這些系統提供港口全面通訊服務,藉此與在海港及進出口航道的船隻,保持聯 絡;此外,又藉着與大東電報局的商業電訊連繫,與世界各地保持接觸。

為減低船隻在本港水域航行發生事故機會的船隻交通計劃,已在一九八七年一 月開始實施,預期可在一九八九年完成。根據該項計劃,當局須在爛角咀、大嶼山 東北部、石鼓洲、黃麻角和橫瀾島5處偏僻地點安裝雷達站,而船隻交通中心則設 在港澳碼頭。

海事處經常派出小輪巡邏海港主要地區及進出口航道,並不斷用無線電與港口 通訊中心聯絡,以便在發生緊急事故時,可採取適當的措施;通訊中心的當值人 員,亦可執行其職責。多隊配備完善的滅火輪、拖船及水警輪亦隨時候命,在海港 發生緊急事故時立即採取行動。

海事處設有一個海上搜索及救援協調站,根據國際協議,北緯10°以北及東經 120°以西(不包括鄰近國家沿岸水域)的南海地區,都屬於該協調站的負責範圍。協 調站不斷監聽國際緊急通訊波段的訊號,當接收到發生緊急事故的訊號時,會立即 徵集人手,由一些曾受全面搜索及救援技巧訓練的人員指揮,進行一次總動員搜索 救援行動。可供使用的各種搜索救援單位,計有船隻和飛機(固定及旋轉機翼的都 有),並可要求區內其他救援協調中心提供額外援助。

港口內的燃料補給設備良好,船隻可隨時從碼頭、油站或港內多艘供油船獲得 燃料供應。食水可以向靠泊碼頭或私營水艇購買。

港口又具備大量設施,可為載重量達4萬公噸及長達230米的各類船隻及鑽油 台進行修理、上乾塢或上排等工作。有很多規模較小的船廠,可修理較小的船艇, 以及建造和保養精巧的巡邏艇和遊艇。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