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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港口內共設有71個繫泊浮筒,由海事處負責管理和維修,以供船隻在海上裝 卸貨物。繫泊浮筒分為「甲」類和「乙」類,分別適用於長度不超過183米和137米的 船隻停泊。這些繫泊浮筒包括多個特別構造的颱風浮筒,使輪船在熱帶氣旋襲港期 間仍可繫穩,有助於提高工作效率及減低操作成本。
西面檢疫碇泊區為抵港的船隻,提供24小時入境檢查及檢疫服務。東面檢疫 碇區提供這些服務的時間,只限於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而且檢疫服務還須事先 向港口通訊中心提出申請。有關船隻亦可利用無線電訊,預先申請辦理上述服務。
硬性規定船隻須僱用領港員導航的計劃,正在本港分期實施。現時實施的一 期,適用於所有總註冊噸位達5000噸以上的船隻,以及在若干情況下噸位較小的 船隻。最後一期的計劃,預算在一九八九年實施,屆時所有總註冊噸位達1000噸 或以上的船隻在領港區航行時,亦須僱用一名本港持牌領港員,負責導航工作。
所有持牌領港員都是香港領港會的會員,該會是一個商營機構,所經營的業務 須遵守領港條例的規定,並由海事處處長出任的香港領港總監予以監督。
本港沿岸水域内全部導航浮標,都符合國際燈塔管理局協會海上浮標系統的標 準;在主要航道上的浮標都有燈光照明,並裝有雷達反射器。當局又不斷改善海港 和進出口航道的導航指標,以確保船隻航行更加安全。
港口通訊中心全日都派有專業人員駐守,負責控制監察本港水域內的船隻活 動;該中心並裝有各種通訊系統、高頻率無線電話、電傳打字機、電話及圖文傳真 機。這些系統提供港口全面通訊服務,藉此與在海港及進出口航道的船隻,保持聯 絡;此外,又藉着與大東電報局的商業電訊連繫,與世界各地保持接觸。
為減低船隻在本港水域航行發生事故機會的船隻交通計劃,已在一九八七年一 月開始實施,預期可在一九八九年完成。根據該項計劃,當局須在爛角咀、大嶼山 東北部、石鼓洲、黃麻角和橫瀾島5處偏僻地點安裝雷達站,而船隻交通中心則設 在港澳碼頭。
海事處經常派出小輪巡邏海港主要地區及進出口航道,並不斷用無線電與港口 通訊中心聯絡,以便在發生緊急事故時,可採取適當的措施;通訊中心的當值人 員,亦可執行其職責。多隊配備完善的滅火輪、拖船及水警輪亦隨時候命,在海港 發生緊急事故時立即採取行動。
海事處設有一個海上搜索及救援協調站,根據國際協議,北緯10°以北及東經 120°以西(不包括鄰近國家沿岸水域)的南海地區,都屬於該協調站的負責範圍。協 調站不斷監聽國際緊急通訊波段的訊號,當接收到發生緊急事故的訊號時,會立即 徵集人手,由一些曾受全面搜索及救援技巧訓練的人員指揮,進行一次總動員搜索 救援行動。可供使用的各種搜索救援單位,計有船隻和飛機(固定及旋轉機翼的都 有),並可要求區內其他救援協調中心提供額外援助。
港口內的燃料補給設備良好,船隻可隨時從碼頭、油站或港內多艘供油船獲得 燃料供應。食水可以向靠泊碼頭或私營水艇購買。
港口又具備大量設施,可為載重量達4萬公噸及長達230米的各類船隻及鑽油 台進行修理、上乾塢或上排等工作。有很多規模較小的船廠,可修理較小的船艇, 以及建造和保養精巧的巡邏艇和遊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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