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水質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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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及附屬法例,吐露港和赤門海峽已被列為水質管制區。當 局已就如何妥善使用管制區內水體,訂定水質指標,並管制排放入管制區的廢水, 以求達到水質指標。
由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即水污染管制條例所訂的生效日)起,任何人士首次排 放多類工業廢料及某類住戶廢水均須領牌。牌照內規限可排放污水的種類、數量和 地點,而排放的污水有時需要加以處理,以符合持牌條件。環境保護署負責發牌, 並督促有關人士遵守持牌條件。在法例生效前已一直排放污水者,則毋須發牌管 制,並准其將排放量增加30%。如超逾這個數量,則須領牌。該署一方面管制初 次排放的污水,又規定一向排放的污水維持在現時的水平,這樣雙管齊下,可望在 短期內防止水質進一步變壞,同時藉着工業改革和重建,帶來長遠的改善。
政府現正檢討水污染管制條例的效用和影響。該法例經必要的修改後,其適用 範圍將擴及本港其他地區。
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新建樓宇的建築和工程圖則,均須呈交屋宇地政署核 准。由一九八六年四月一日起,有關排放污水或工業廢料的圖則必須送交環境保護 署,由該署提供意見;當局並派員視察工商業和住宅樓宇,查明這些樓宇是否裝有 排放設施,可以將污水排往污水渠或自設的污水處理設施。一九八七年,環境保護 署共處理了1100宗這類事件。
以往不少樓宇建成時並沒有適當的排水系統,因而習慣將工商業廢料直接排往 明渠,這種做法不僅帶來廣泛的污染,而且對昂貴的污水處理設施未能物盡其用。
為查明根據建築物條例而制訂的規定是否收效,環境保護署在一九八七年進行 一項特別調查,以查探本港100多所私營污水處理廠的操作效能。如發現某些處理 廠將污水直接或間接排往海浴場者,便加以長期監察。此外,該署亦應市民的投 訴,在全港各地進行污水排放調查,設法在日常監察中追查污染的來源。主要的調 查工作,集中在找出非法排往明渠的工業廢料,特別是監察流入屯門及火炭大渠的 明渠。很多時,該署須要對工廠東主採取行動,飭令他們敷設及使用適當的排水設 施。
為求進一步保障水質,當局又執行英國物入海法(海外屬土令),該法令現時 仍然在本港生效。根據該法令的規定,要將廢料入海中,必須先向環境保護署署 長申領牌照。一九八七年內,該署共處理申請52宗。傾入海中廢料的種類、傾倒 地點和傾倒過程,均受嚴格管制。
一九八零年制定的廢物處理條例,亦與保障水質有關。該條例規定,廢料收集 商和廢料處理設施均須領牌。環境保護署現正根據該條例制訂各項規例,旨在管制 化學廢料和禽畜廢物。目前,胡亂棄置上述廢料的做法,正是本港水域受污染的主 要原因。
一九八六年八月,行政局原則上通過一項有關管制禽畜廢物的十年計劃。為實 施這項計劃,當局於一九八七年十月制定了廢物處理(修訂)條例,規定由一九八八 年六月廿四日起,市政局轄區及新市鎮大部分地區將被列入禁止飼養禽畜範圍。日 後逐步加強管制,在其他地區儲存及處理禽畜廢物亦屬管制之列。第一階段管制亦 由一九八八年六月廿四日開始,屆時受管制的範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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