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7 — Page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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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經過一項公開命名比賽後,新大學現定名為香港科技大學。當局已於新界東部 劃定一幅 42 公頃的土地,備作興建校舍之用;並已制訂必要的法例,使新大學成 為行政自主的頒授學位院校。

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捐出港幣15億元,以資助校舍的建築成本,而政府則承 諾補足建設成本超出捐款之數,這使籌備委員會更感振奮。年內曾主辦一項建築設 計比賽,從中挑選最佳的校舍設計。科技大學每年的經常開支,將從政府補助金、 學費及其他收入支付。

在教務方面,籌備委員會日後會推薦採用分制,並已為新大學擬訂一項教務 路向的初步模式。這套模式簡述新大學將開設的學士學位課程和研究院程度課程、 反映籌備委員會職權重點所在,以及在應付社會需要的同時,也兼顧到經濟方面的 需求。

香港學歷臨時評審局

自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起,本港的非大學專上院校逐步開辦學位課程,而英國 國家學歷頒授議會便一直負責評審準備開辦的課程,以確保修畢有關課程所頒授的 學歷,與英國大學的水平相若。然而,在一九八六年五月,政府決定原則上應成立 香港學歷評審局。鑑於在今後數年間,每年平均須審核11個學位課程,故認爲香 港應自行安排和管理非大學學位的校外評審工作,盡量使本港的專上教育工作不假 外求。

二 學歷評審籌備委員會在一九八六年十月成立,負責詳細研究關於本港自行全面 評審非大學院校所頒發的學位一事,應怎樣進行安排和管理才能收到最佳成效。籌 備委員會在一九八七年五月提交報告後,當局在同年十一月成立香港學歷臨時評審 局,負責籌備開設香港學歷評審局。臨時評審局每年在香港開會兩次,成員包括 5位知名的海外學者、來自本港5間大專院校的學者,以及5名外界人士。臨時評 審局的工作範圍包括:觀察及參與英國國家學歷頒授議會對本港非大學院校擬開辦 的學位課程所進行的審核工作,以及在香港學歷評審局正式成為獨立的法定組織之 前,向政府提交一份工作進度報告。臨時評審局須為本港未來的評審機構奠定基 礎,使其不但能夠維持所頒授的學歷達到國際承認的學術水平,而且日後在本港進 行整套評審及重審學歷工作時,亦能全面負起學術和行政上的責任。

公開教育

當局將於一九八八年一月成立一個籌備委員會,籌辦開設香港公開進修學院。 設立公開進修學院的目的,在於全面提供由碩士學位以至學士學位以下各級程度的 公開教育課程。那些離開學校以後未能繼續升學的人士,將有機會再次接受教育, 同時,從工人以至經理都同樣有機會提高本身的資歷及技術水平,-

實個人的學 識。

該學院的籌備委員會成員,包括對工商業需要深具經驗的本地知名人士,及多 位本港與海外的傑出學者。籌委會的職權範圍則訂明:就該學院的首任校長人選提 出建議;制定詳盡的推行計劃;就學院本身的課程計劃與其他院校的校外課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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