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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委員會現有成員16名,其中14名(包括主席在内)由政府委任,其餘2名官守 成員分別是教育署署長(副主席)和副教育統籌司。教育署則負責為教育委員會提供 所需的服務。
教育委員會定期每月舉行會議,並不時造訪學校、教育機構及中心。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由總督委任,負責就有關發展本港高等教育及所需 經費等問題,向政府提出意見,並負責管理各大專院校的撥款事宜。目前獲該委員 會撥款資助的院校共有5所,計有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學院、香港 城市理工學院和香港浸會學院。
各院校的經常撥款,通常每三年一次整筆撥付。非經常撥款則按年考慮,與制 訂政府財政預算案的工作同時進行。
除直接監管各院校的學術發展及撥款外,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並負責就 涉及高等教育的種種問題,提供意見。年內,當局曾向教育資助委員會諮詢下列事 項:除現有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外,是否需要成立另一所法律學院;非大學院校學 位課程的預定學生人數;上述課程的評審事宜;學歷評審籌備委員會報告書所載的 各項建議;言語治療課程的開辦事宜;大專院校研究經費的撥款數量和形式;香港 中文大學工程學的未來發展;以及香港科技大學的草擬法例。教育資助委員會的委 員亦就專上教育的問題,包括中六教育的改革及公開教育等,向教育統籌委員會提 供意見。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並無政府代表,委員可分爲海外及本港兩類人士。 海外委員都是知名的資深學者,分別來自英國、澳洲和北美洲;至於本地委員,以 往只從工商界及專業界中挑選傑出人士擔任,但由一九八六年起,加入了本地的資 深學者。
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的職員,全是公務員。秘書處由兩個獨立部分組成 部分為委員會提供服務;而另一個是助學部,為政府統籌兩項經濟狀況調查,以便 為就讀於本港或英國高等教育機構的香港學生,提供經濟援助。
職業訓練局
職業訓練局是在一九八二年根據職業訓練局條例而成立。該局共有成員 22名,由總督委任;其中4名是官守成員——經濟司、教育署署長、勞工處處長、 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署長。該局的職責是向總督提供意見,以便進行必要措施,確保 有一個全面的工業教育及訓練制度,以配合本港的發展需要。該局還負責開設、發 展及推行訓練計劃,訓練操作工、技工、技術員和技師,以維持及促進本港工商業 和服務業的發展;並設立及辦理工業學院和工業訓練中心。
職業訓練局屬下設有19個訓練委員會和7個一般委員會。訓練委員會負責所 有主要經濟行業:會計;汽車維修;銀行;建築及土木工程;製衣;電機;電子; 酒店、飲食及旅遊;保險;珠寶;新聞;機械工場與金屬品製造;商船海員;塑 膠;印刷;船舶修建;紡織;貨運;零沽批發和出入口業。至於7個一般委員會負 責的訓練工作,則與一個以上的經濟行業有關,計有學徒及技能測驗事宜;電子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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