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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與合作
環境
這一章檢討本港的地理環境、氣候、生活環境、政府的環境保護策,以及各 種監察調查工作(包括天氣監測)。上述工作並不僅是政府的工作。環境問題以及 為預防或改善環境問題而採取的行動,影響社會各階層。區議會、市政局和區域市 政局,對地區性或全港性的環境問題日益關注。若有重要的環境保護計劃(例如建 議管制農業廢料和噪音),當局必定徵詢這些組織的意見,亦會諮詢香港工業總 會、香港總商會、中華廠商聯合會、長春社,以及「地球之友」社等組織。
在很多情況下,有關環境保護的建議在呈交行政立法兩局之前,最終會諮詢環 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就各方面的污染問題向政府提出建議,並 確保建議的法例和其他措施,既能改善環境而又不至於影響工業的經營能力。委員 會的成員全部不是公務員,他們都是社會上的知名人士,以及工業界或環境保護團 體的代表。
香港政府與廣東省環境保護局、華南環境研究所和深圳當局經常就環境問題保 持聯絡,這是保護環境工作中的諮詢和合作方面非常重要的一環。港粵雙方曾聯合 研究后海灣的空氣和海水質素,這項為期兩年的研究在一九八六年內順利完成,找 到了出問題的地方,研究結果會用作該區未來發展的指引。港粵代表總結這項研究 時,保証雙方政府都會致力改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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