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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和旅遊
事入
旅務境
逛和
本港在施行入境管制方面,歷史不算太長。旅遊限制是在一九二三年才開始實 施,當局規定非華裔人士進入本港必須持有旅遊證件或簽證。檢查旅行證件以及簽 發英國護照和簽證的工作,都由警方執行。為了遏制人口急劇增長,政府在一九四 零年決定實施更嚴格的入境管制,建議設立一個人民入境事務處,接管警方在這方 面的工作。然而,這個新部門在戰後便告解散。香港在一九四五年重光後,警方再 度接管入境事務的工作。
戰後初期,人口大幅度增長,迫使當局在一九五零年向來自中國的華裔人士施 加入境管制。除原籍廣東的人士外,中國其他省份的人士必須持有入境許可證才可 入境。當局並採用配額制度,限制每日的入境人數。但中國移民仍不斷湧入本港, 使入境事務工作日益繁重,且為了配合本港的社會經濟發展,政府遂於一九五九年 重提舊事,決定設立一個獨立部門專責處理入境事務的工作。
人民入境事務處遂於一九六一年八月四日成立,當時的總部設於中環一間銀行 大厦內,地方是租用的。該處在一九八六年慶祝成立25周年,並舉辦一連串活 動,節目的高潮是總督於十一月二十九日檢閱大匯操。
自從人民入境事務處成立後,本港及其他地方經歷政治及經濟上的轉變,加上 合法及非法移民不斷湧入,因此該處的規模及工作範圍亦大有擴展。一九七六年十 一月,人民入境事務處與人事登記處合併,並於一九七九年五月接管生死及婚姻註 册工作。近年來,該處須處理的工作範圍日廣,同時由於使用該處設施的旅客及申 請人急劇增加,亦使該處窮於應付。
儘管有這些轉變,人民入境事務處的主要工作仍是管制移民入境,務使人口增 長保持在一個限度。一九八六年內,從中國來港的合法移民約有27100名。過去 多年來,大批非法入境者湧至,對限制人口增長使其維持合理水平的政策,構成極 大威脅。一九八零年九月,非法入境的人數竟高達每日450人。其後政府推行多項 措施,使情況大為改善,這些措施包括取消「抵壘」政策(該政策容許成功抵港的非 法入境者在港居留),立法規定所有15歲以上的居民必須隨身攜帶合法身份證明文 件,而所有僱主必須檢查新聘員工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逐步替市民更換易於用電 腦查核紀錄和較難仿製的新身份證。此外,保安隊伍繼續駐守邊境和香港水域,致 力堵截非法入境者。一九八六年內,在進入本港時被捕的非法入境者每日平均有 46人;而在抵港時避過截查但隨後被捕的非法入境者,每日有10人。
年内仍繼續發現有偷運兒童入境的活動,這種非法活動大多在極度危險艱辛的 情況下進行。在首9個月內,向人民入境事務處申報請准在港居留的數目,平均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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