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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羈留所及感化院在教育課程、職業先修、社羣活動和康樂方面提供訓練,目的 在協助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日後重返社會時,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社會福利署 轄下的7所感化院,專為這項工作而設,各有大同小異的訓練計劃,以收容不同性 別及年齡的受感化者。自從當局對這些感化院的教育課程進行檢討後,社會福利署 已計劃徹底改善課程、教學水準、學科教導及職業訓練設施。海棠路男童院和馬頭 圍女童院,既是羈留所,又是感化院,收容青少年罪犯及法庭認為需要法定照顧和 保護的青少年。培志男童院可減輕海棠路男童院感化部的擠迫情況。此外,培賢兒 童院自一九八六年二月啟用以來,亦有助改善海棠路男童院和馬頭圍女童院羈留部 的情況。青山男童院收容入院時年齡在14至16歲之間的男童,他們被法庭判處較 長期的住院羈留,以便接受訓導。均背山男童院是一所同類型的兒童院,專門收容 年齡在7至14歲之間的男童。觀塘宿舍收容16至21歲而須接受感化的青少年。社 會福利署改善住院設施的長遠計劃,是在屯門興建一所新的女童院,並另覓地方重 建青山男童院和海棠路男童院。
社會福利署並設有善後輔導辦事處,在受感化者住院時,即提供輔導服務,及 至他們重返社會,亦繼續給予輔導,幫助他們重新適應社會生活。除社會福利署 外,其他福利機構亦提供各種服務,協助青少年罪犯及問題青少年,使他們能夠重 返社會。
家庭福利服務及照顧兒童服務
社會福利署及多個福利機構負責提供家庭福利服務,目的在維持和加强家庭的 組織,協助個別人士及家庭解決問題,以及避免家庭內出現問題。社會福利署轄下 有22個家庭服務中心,由資助福利機構管理的則有23個。這項計劃的服務範圍, 包括私人及家庭問題的諮詢輔導;照顧及保護21歲以下的青少年;為兒童提供住 院及寄養服務,直至他們滿21歲為止;為6歲以下兒童提供日托服務;轉介其他 機構以解決入學、居住、就業、經濟援助、法律指導、醫療服務與家務助理等問 題;此外,如有需要,則安排老人或傷殘人士入住院舍。
社會福利署亦執行下列法例所規定的職責:保護婦孺條例、侵害人身罪條例、 婚姻條例、未成年人監護條例和婚姻訴訟條例。該署又為下述兩類人士提供監管服 務及住宿設施:第一類是18歲以下、缺乏父母或監護人適當照顧的少年,第二類 是21歲以下没有父母或監護人、或非按照法令規定被人領養的青少年。
一九八六年內,當局仍特別重視照顧兒童的服務。沙角兒童院開辦約一年以 來,成績不俗,該院是為減輕竹園兒童院的擠迫情況而設,後者亦是由社會福利署 主辦,暫時照顧8歲以下的兒童。此外,保護兒童課為曾受或懷疑曾受身體或心理 虐待、或性侵襲的兒童,提供服務。社會福利署更設有領養課,辦理本港居民的領 養申請,並由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協助該課安排海外領養事宜,年內,申請領養的 新個案有440宗,本地領養個案有525宗,而海外領養個案則有91宗。透過中央寄 養服務課,社會福利署與3個受資助寄養服務機構緊密合作,推廣本港的寄養服 務。一九八六年內共有受資助寄養名額160個。
在衛生福利科引領下,當局已成立特別工作小組,研究為需要照顧及保護的兒 童提供住宿服務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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