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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年內相繼落成的新設施,計有日間托兒所18間、安老院和老人宿舍4間、老 人康樂中心和日間老人護理中心8間,以及兒童和青少年中心5間。社會福利署經 常開支的增加,反映出這類服務繼續擴展,而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量亦不斷增加。
在一九八六至八七財政年度內,用於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服務方面(包括社會 福利署的經常開支和撥予志願福利機構的補助金)的總開支,估計達24.87億元, 較去年增加8%以上。
香港公益金舉辦多項籌募經費的活動,也負責統籌屬下會員機構的籌款活動。 一九八五至八六年度,公益金共籌得3,810萬元,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則為3,040 萬元。
社會保障
很多遭逢不幸的人處境堪憐,需要社會加以援手;當局設立社會保障計劃的目 的,在於為這些人解決基本生活上的需要以及特殊需要。社會保障計劃可分多項, 計有公共援助計劃、特別需要津貼計劃、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 援助計劃、緊急救濟等,受惠人士均不必供款。
公共援助計劃規定申請人必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目的在使貧苦人士和家庭的 入息達到基本水平。申請資格受4項主要條件所規限:在香港的居住年期、入息水 平和儲蓄、年齡,以及職業。申請人必須在港住滿一年,並須証明其入息及其他收 入來源不足以應付基本的需要,方有資格領取公共援助。但申請人如真正有困難, 社會福利署署長有權豁免有關居住年期的規定。年齡在15至59歲之間、身體健全 的失業人士,必須積極找尋工作並已向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登記求職,方有資格 申請。
當局經常檢討援助金額,以便追上生活費用。現時的每月基本津貼額為:單身 人士可領取510元;如以家庭名義進行申請,則首3名有資格受助的成員,每人可 領取370元,接着的3名每人315元,其餘的每人245元。除基本援助金外,還設 有老人補助金、傷殘補助金及長期個案補助金等。年齡在60歲以上,而没有接受 特別需要津貼或傷殘補助金的老人,則每月可領取255元的老人補助金。至於身體 部分弱能,已喪失一半工作能力的公援受助人,如没有領取老人補助金或特別需要 津貼,則每月可領取255元的傷殘補助金。接受公共援助連續達12個月的家庭, 每年可另外領取長期補助金1,290元,單身人士則可領取645元,以彌補更換舊家 庭用品的開支。此外,這項計劃對租金及其他特別開支,亦另有補助。
為鼓勵公援受助人自食其力,在評估其可領取的公共援助金時,可保留其賺取 的部分入息,每月最多爲255元。
一九八六年底,經常領取公共援助的人士有63 160名,而一九八五年則有 62 828名。一九八五至八六財政年度,公共援助金的支出總額達6.255億元,較上 一年度增加7.2%。
特別需要津貼計劃提供劃一數額的津貼,對象是嚴重傷殘人士和高齡人士。申 請人不必接受經濟狀況調查。凡年齡在70歲或以上的老人,在65歲之後已在本港 連續住滿5年,即有資格申領高齡津貼。至於嚴重傷殘人士,則不論年齡,凡在提 出申請前已在本港連續居住至少1年,即有資格領取傷殘津貼。目前,傷殘津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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